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9-04-29 08:46 来源:市质安站

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站属各监督科室、临港分站,中心城区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单位及检测机构:

2019年4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某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人员伤亡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惨痛。面临如此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为深刻吸取类似事故教训,切实防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如下:

一、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租赁、安拆和检测等起重设备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派驻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专职人员在现场进行管理和检查。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主要构配件进场时,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程序组织产权、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进场验收确认,严格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三、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确保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等,并留存影像记录资料。重点检查标准节螺栓、钢丝绳和安全保险装置。

四、建筑起重机械在进行顶升、加节、增加附着时,要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安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旁站,完工后验收,并留存书面验收记录。

五、正确安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不超载、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注意和控制周边环境危险因素等。

六、检测单位要公正、透明、严谨开展检测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检测报告。

七、监督人员要认真监督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下发书面通知,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责任单位认清形势,结合文件《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9〕1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