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3〕7号

编稿时间: 2013-03-11 03:03 来源: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市处各监督室、临港监督分站:

2013年3月7日,长沙市某在建工程项目发生一起吊篮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拒不执行安全监督机构指令,违法违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2013年1月24日,长沙市某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这也是一起典型因违法转包,不按图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严,违法违规、野蛮施工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当前正值雨季,又是春节后复工的高峰期,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按照省市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我处《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3]6号)文件要求,对节后复工项目进行安全排查,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检查工作

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检查工作,严格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对没有开展节后复工检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复工检查发现隐患的,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高度重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复工检查,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脚手架、支模架、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临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认真督促整改,消除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2013年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所有在建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产权、使用登记状况,建立动态监管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消除隐患。

三、强化监督执法,消除违规违规行为

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治理纠正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责令停工,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情节恶劣、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除上报其不良行为外,要实施顶格处罚,依法依规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核销相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另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绿地中央广场项目“3·7”吊篮坠落事故的通报》(湘建建函[2013]67号)文件要求,对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纳入省厅差别化管理单位,各监督机构要对该两家单位进行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对已租赁和使用长沙市宏鹰建筑投商有限公司材料和设备的,必须对相关项目实施全面停工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不合格设备、产品一律清出施工工地;建筑企业不得再与其新签订租赁业务。

二O一三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建设  安全生产  监管  通知

         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永忠副局长,局质安科。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13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