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加强创建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4〕4号

编稿时间: 2014-04-14 05:06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岳建质安监发〔2014〕4号

 

市处各监督科室、临港分站:

2013年各科室按照《关于认真落实《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3]9号文)要求,积极引导、督促在建项目创建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成效显著:全年共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40个,其中:监督一室8个,监督二室18个,监督三室6个,监督四室8个,临港分站0个,市政室0个;全年共创建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0个,其中:监督一室3个,监督二室3个,监督三室8个,监督四室5个,临港分站1个,市政室0个。

根据2014年省市监督工作要求,市中心城区>2万m2或1万m2的单体建筑和小区应争创省级或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请各科室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1、确认创建标准化工地项目名单(附表一);2、督促创建单位悬挂创建标牌,填报创建申请表(附表二、三),于4月21日前报稽查室汇总;3、督促创建项目落实标准化施工要求,逐步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4、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项目和单位归入重点监管对象。

根据今年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求,各科室创建成效纳入监督工作绩效考核,并且对应创建而未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重点监管。

附表一:在建项目创建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清单

附表二: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附表三:创建岳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