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4〕18号

编稿时间: 2014-06-06 08:22 来源: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在岳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确保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各级监督机构在日常巡查、各阶段安全达标和质量验收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且监理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并下发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而监理企业未立即报告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认定上报该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不良行为记录。

1、施工现场存在擅自变更涉及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设计文件的。如:增加层数、面积,改变层高,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等。

2、不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报验把关不严,不合格的材料、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如:使用超张拉钢筋,使用未备案的建筑节能材料;预拌混凝土进场不交货验收;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取样检验批次不符合要求,检测报告中不能准确反映见证人员基本信息的。

3、施工现场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未张挂建筑节能公示牌、未通过建筑节能墙体、楼板样板间质量验收或未办理建筑节能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的。

4、不严格执行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不落实,分户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格的。如:有防水要求的现浇混凝土楼板不设置翻边;楼板厚度不符合要求;电气管线位置不规范、不统一、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管道安装不牢固,材质、伸缩节、坡度设置不符合要求;门窗材质不符合要求,开启不灵活,限位器、泄水孔不符合要求;外墙、有防水要求的楼面漏水,墙体、地面空鼓、龟裂等质量问题普遍的;墙体、梁柱、轴线尺寸偏差较大的。

5、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不严格的。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编制专项方案,超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不组织专家论证,将编制不符合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差的方案审核放行的;施工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警示牌,施工、监理企业未按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并形成记录的。

6、建筑起重机械违规作业的。如:设备未办理产权备案,未签订租赁、安装拆卸合同、未通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检测,未组织安装验收、未申办使用登记证的;未对顶升加节、附着、定期维护保养等实施旁站监理,形成旁站记录;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7、不认真落实各阶段安全达标验收的。如:项目基础、装饰施工工程量超过30%、主体施工工程量超过50%,尚未通过阶段安全达标验收的;阶段达标验收结果为不合格,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二O一四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建设  监理工作  通知

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永忠副局长,局质安科。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