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处各监督室,临港新区监督分站,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办函[2014]24号)文件精神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4]7号),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市处各监督室、临港监督分站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录入湖南省监管信息平台,并于5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小结报市处办公室。市处同时对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进行了监督执法抽查。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大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和项目参建单位能够按照我处要求,认真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整改排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报送了排查工作报表,但湘阴县质量监督站、华容县质量监督站至今仍未报送相关资料。全市共排查工程项目161个,其中基础阶段17个,主体阶段104个,装饰阶段40个,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145份,停工通知16份,下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6份。
二、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职
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如大桥城市棚户安置小区第一期(一标段)工程项目办理的临时施工许可5月20日到期,岳阳逸城项目至今未领取施工许可证。
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如岳阳逸城、英伦世家、圣大珑庭、大桥棚改小区一期一标段项目到岗率较低,湖南银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邦·钻石山项目部建造师方元满、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八仙台二期棚改项目部建造师李欣云人证不符。(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以及达标验收未按要求执行。在措施费方面:岳阳逸城和大桥棚改项目建设单位未拨付措施费;天邦·钻石山、英伦世家、天鹅湖三期、八仙台棚改二期四个项目措施费未足额拨付;天邦·钻石山、圣大珑庭、天鹅湖三期、岳阳逸城、大桥棚改项目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帐。部分项目未按进度要求组织分部质量验收和分阶段安全质量达标验收。如天邦·钻石山6#楼(已施工至16层)、圣大珑庭1#楼(已施工至9层)、天鹅湖二期(已施工至9层)、英伦世家(已施工至8层)等未进行基础达标验收和基础质量验收;大桥棚改2#楼(已施工至6层)、岳阳逸城商业铺面3、4#楼(主体已封顶),未进行基础分部质量验收。
(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1、工程质量方面
个别项目使用未经审图的施工图施工(岳阳逸城);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标养室,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或同养试块未经标识;个别项目使用的φ8三级钢箍筋直径只能达到7.08、7.09、7.01;大直径人工挖孔桩未做静载试验;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未记录坍落度、进场时间、终卸时间,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未签字;混凝土存在局部跑模、漏浆、空洞;现场楼梯施工缝留置错误等;个别项目梁底混凝土离析等。
2、安全生产方面
(1)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全,未建立台帐,无三级检查记录,超规模的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未经开工条件审查等。
(2)脚手架:方案未审批,未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钢管扣件进场验收未组织或流于形式;钢管未分标识;连墙件数量不足;落地架基础不牢不实;悬挑架立杆悬空;工字钢上落有三根立杆,未经设计计算;悬挑阳台处设置多根工字钢,未对阳台结构进行复核等。
(3)支模架:方案未审批,未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未按方案搭设,扫地杆、水平联系杆缺失,梁下未设置承重立杆,立杆间距过大,与外脚手架连接作过梁支模;电梯井内用钢管横向搁置,立杆悬空;后浇带支撑薄弱等。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未进行开工审查,未经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施工、监理、安拆单位无顶升加节、增加附着验收记录,施工、产权、监理单位无日常安全维修保养记录,塔吊附着采用非原厂生产附墙件,部分采用焊接。
(5)安全防护、建筑消防和施工临时用电:楼层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水平洞口防护不严,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电缆设置在脚手架钢管上未设套管,开关箱内设置多个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不满足要求;未设置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源管径不满足要求;操作层未配备灭火器或个别灭火器失效。
三、处理意见
1、受检项目的质量安全责任单位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见附表),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将反映整改情况的文字和图片经参建责任单位签章确认后回复我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督促责任单位彻底整改,消除隐患,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2、将不到岗履职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差别化管理企业”,在后段的监督工作中,重点查验其到岗履职情况。
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分色标识等进场验收责任,施工现场要按实际进场验收的钢管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以及根据方案进行书面交底和分段验收;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程序,确保先备案后安装、先检测登记后使用,要落实设备管理责任,确保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
全体监督人员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和不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结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支摸架专项整治,要严格标准规范,采取外观质量检查和称重计量相结合,加强钢管扣件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监管,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等责任,督促施工企业按实际能用于作承重结构的钢管壁厚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督促监理企业严格审查并监督实施;要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责任,督促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不发生恶性倒塌事故。
附件1:2014年二季度关键岗位人员差别化管理名单
附件2: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建设 质量 安全 通报
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永忠副局长,局质安科。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6月25印发
附件1:
2014年二季度关键岗位人员差别化管理名单
序号 |
公司 |
姓名 |
职务 |
项目名称 |
1 |
岳阳市新金城建筑有限公司 |
易建辉 |
安全员 |
金诚大厦商住楼 |
2 |
张龙 |
机械员 |
||
3 |
湖南广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辉金 |
总监理工程师 |
金诚大厦商住楼 |
4 |
湖南银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方元满 |
项目经理 |
天邦钻石山6#楼 |
5 |
徐霞林 |
质量员 |
||
6 |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 |
熊舟 |
安全员 |
天鹅湖三期6、7#楼 |
7 |
唐永武 |
施工员 |
||
8 |
贺永泉 |
施工员 |
||
9 |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巴秋亮 |
项目经理 |
英伦世家2#楼 |
10 |
刘立光 |
安全员 |
||
11 |
巢稳 |
机械员 |
||
12 |
谢阳春 |
施工员 |
||
13 |
方程 |
质量员 |
||
14 |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李欣云 |
项目经理 |
八仙台二期棚户改造二期2#楼 |
15 |
何卓璋 |
机械员 |
||
16 |
邓小斌 |
质量员 |
||
17 |
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 |
伍稳红 |
项目经理 |
圣大珑庭1#5#楼 |
18 |
石建明 |
安全员 |
||
19 |
杨林 |
安全员 |
||
20 |
刘坚 |
安全员 |
||
21 |
栗志伟 |
机械员 |
||
22 |
雷军 |
施工员 |
||
23 |
罗晃 |
施工员 |
||
24 |
章浩 |
施工员 |
||
25 |
夏新谋 |
施工员 |
||
26 |
郑锦华 |
质量员 |
||
27 |
周顺利 |
质量员 |
||
28 |
张明秀 |
质量员 |
||
29 |
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罗诗践 |
项目经理 |
大桥城市棚改安置小区第一期(一标段) |
30 |
金军 |
安全员 |
||
31 |
虞俊 |
安全员 |
||
32 |
杨育新 |
安全员 |
||
33 |
余志平 |
机械员 |
||
34 |
毛云超 |
机械员 |
||
35 |
何宇 |
施工员 |
||
36 |
王师禹 |
施工员 |
||
37 |
贺哲 |
施工员 |
||
38 |
杨志兵 |
质量员 |
||
39 |
武汉龙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王洪兵 |
项目经理 |
岳阳逸城(新天地)1#2#楼 |
40 |
李冬 |
安全员 |
||
41 |
涂超 |
安全员 |
||
42 |
郭俊希 |
机械员 |
||
43 |
熊继峰 |
施工员 |
||
44 |
张四新 |
施工员 |
||
45 |
涂谦 |
质量员 |
附件2: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杨晟、隋泽湘;安全:杨晟、邵志超 |
处理意见 |
金诚大厦商住楼 |
建设单位:岳阳市新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岳阳市新金城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广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主体两层; 面积:1.6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三室,质监员:隋泽湘 安监员:邓岳华 |
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已领取施工许可。 |
1、施工单位应到7人,实到5人,到岗率70%;安全员易建辉未到岗,机械员张龙未到岗; 2、监理单位总监李辉金未到岗,公司负责人徐总在现场。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52万,应付26万,实付25万,欠付1万,有使用台账。 |
1、已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未进行基础质量验收。 |
一、质量: 1、5/b轴一层柱接头处构件尺寸偏差达1.6cm; 2、无标养室,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标识; 3、预拌混凝土未记录进场时间,终卸时间;未测坍落度; 二、安全: 1、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全,未公示,未建立台账;未见三级检查记录;深基坑未做专家论证;高大模板工程未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2、塔吊:未见每半个月施工、监理、安拆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司机未持证上岗;交接班记录与实际司机不符; 3、支模架:钢管、扣件进场记录不真实,未见称重记录;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立杆未按方案搭设;现场实测板下南面1300×900,北面1050×1100mm(方案中900×900mm); 方案中要求800×2000梁底需设三根立杆,450的间距,现场只设两根立杆,600的间距,且立杆水平联系杆设置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斜撑无扫地杆;塔吊处立杆悬空;北面三层阳台板支撑从底向上塔设两层,一根立杆悬空,对接在同一平面上;未按方案要求每隔六跨设置横向斜撑;未验收及未悬挂责任人标牌;楼板无设计单位的复核意见;大梁顶托长度部分超过30cm; 4、安全防护:地下室南侧无临边防护; 5、消防:作业层未配备灭火器。 |
请监督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唐腾 安全:邵志超、张文峰 |
处理意见 |
天邦钻石山6#栋 |
建设单位:岳阳市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银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中联环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5#,8层/28层,6#,主体15层/23层; 面积:7.5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三室,质监员:隋泽湘 安监员:唐腾 |
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已领取施工许可。 |
1、施工单位应到10人,实到8人,到岗率80%;项目经理方元满人证不相符,质量员徐霞林未到岗。 2、监理单位总监邓玉民到岗。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224万,应付112万,实付74万,欠付38万,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 |
1、未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
一、质量: 1、该项目属于先开工后报建的违法项目,报建时已施工至主体,5#栋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已按要求进行岩基载荷、基桩低应变、3d 或5m持力层,无静载测验报告; 2、钢筋由现场加工制作,但无钢筋等材料进场报验记录,部分剪力墙及楼梯板定位箍筋数目不足; 3、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无坍落度测试记录,交货验收工作未到位,现场未见同条件试块,标养室设置不到位; 4、整体质量控制较好,但有个别剪力墙截面尺寸及轴线控制不到位(有缩颈现象);部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不齐,收集不到位; 二、安全: 1、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台账监理、监督机构未签字确认; 2、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未进行开工条件审查,安装完毕未进行验收,无安装方案,导轨设置在地下室底板上,吊笼在后浇带楼板上,楼板下部支撑薄弱;未见施工升降机备案、检测、使用登记;塔吊防碰撞措施不详细,无平面图; 3、模板工程:方案监理未审查,公司未盖章;边梁支撑与外架连接,斜撑无水平联系;托撑超长;后浇带下部支撑薄弱,仅一排立杆;承插式支模架板与板单独成体系,水平联系薄弱,梁下立杆间距实测1100mm; 4、脚手架:落地架施工方案总监未审核;立杆基础穿墙至地下室,无扫地杆;内天井3~12层落在三层楼板上,无楼板复核意见,架体垂直度不符合要求,间距过大;转角处未设置之字斜撑;悬挑架方案监理未审批;未按立杆间距搭设,电梯井外侧未设置悬挑钢梁,采用钢梁纵置,东侧钢梁悬挑过长; 5、消防:部分楼层灭火器失效。 |
请监督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杨晟;安全:罗文鹏、邵志超 |
处理意见 |
天鹅湖三期6、7#楼 |
建设单位:岳阳市恒瑞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6#转换层/28层,7#主体9层/30层; 面积:2.8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二室,质监员:施勇安监员:罗文鹏 |
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已领取施工许可。 |
1、施工单位应到8人,实到5人,到岗率62%;施工单位安全员熊舟,施工员唐有武,贺永泉三人出去学习,不在岗。 2、监理单位总监刘泽民到岗。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123.34万,应付61.67万,实付40万,欠付21.67 万;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 |
1、未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
一、质量: 1、预拌混凝土未进行交货验收,未记录进场时间,终卸时间;未测坍落度和试块留置情况; 2、交货验收施工、监理单位无人签字; 3、标养室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未留置同养试块; 二、安全: 1、重大危险源管理:未见安全资料 2、模板工程:1000×2500的梁下立杆间距偏大,梁跨度方向立杆间距方案间距300mm,现场实测500mm;梁底立杆未按要求设置水平、竖向剪刀撑;水平联系杆纵向两道,方案中三道,上部缺少一道,横向未每排设置水平联系杆;梁底托撑超长,方案要求200mm,部分实测271、315mm;1000×2300和1000×2500的梁局部立杆落在工字钢上,工字钢两端搁置在梁上,方案未对工字钢受力计算;1000×2500的梁下立杆部分不垂直;梁底单立杆无水平联系杆;楼梯边水平洞口立杆搭设三层,立杆搭接; 3、起重机械:现场安装两台塔吊,未见司机交接班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只有一次,未见每半个月施工、监理、安拆单位共同参加的定期维护保养; 4、脚手架:西北角一根立杆悬空;楼梯间两根钢梁焊接。 |
请监督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屠强;安全:邵志超 |
处理意见 |
英伦世家2#楼 |
建设单位:岳阳市金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主体八层 面积:16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三室,质监员:屠强安监员:江波 |
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已领取施工许可。 |
1、项目经理巴秋亮、安全员刘立光、机械员巢稳、施工员谢阳春、质量员方程未到岗 2、监理单位总监王文进到岗。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505万,应付252.5万,实付168万,欠付84.5 万;已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
1、未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
一、质量: 1、无混凝土标养和同条件养护试块; 2、外加工三级钢直径8mm箍筋实测(内径)7.08mm、7.09mm、7.01mm,不符合要求; 3、部分资料施工、监理单位签证不及时; 二、安全: 1、重大危险源管理:已识别,但是监理、监督机构未签字确认;地下室边梁线荷载超规模,未进行专家论证; 2、模板工程:楼梯支撑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水平联系杆及斜撑;未按方案搭设,板与板之间无水平联系杆,形成独立支撑体系;梁下未按方案要求未设承重立杆,梁下立杆间距偏大,方案中1m×1.5m,现场实测1.3m×1.3m;边梁支撑与外架连接;预留洞口处立杆落在横置钢管上,靠扣件受力;电梯井内立杆悬空,靠钢管横挑;个别顶托反向设置,个别顶托长度超过30cm; 3、塔吊:未进行开工条件审查;未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基础积水;顶升加节记录不真实,无相关数据及验收结论;防碰撞方案监理无审查意见,方案未针对施工现场制定,无现场数据及平面图;附着采用焊接构件;附着与剪力墙连接螺栓上仅一根螺帽; 4、脚手架:悬挑架首层封闭不严;东北角六根立杆悬空,仅设置一根钢梁;南面阳台处少设置一根钢梁,两根立杆悬空;西南角转角处两根内立杆缺失;个别立杆未完全落在钢梁上;部分钢梁锚固不符合要求,锚环仅一道或未用木方塞紧;部分工字钢悬挑端长度大于锚固端长度;钢梁上落有三根立杆,未进行方案设计并计算,拉结钢丝绳位置不一;落在裙楼上落地架无设计单位对楼板的结构复核;阳台处设置多根钢梁,未对阳台结构承载力进行复核; 5、安全防护与消防:部分楼层无临边防护;楼层未设置灭火器。 |
请监督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陈国;安全:邵志超、杨晟 |
处理意见 |
绿岛御庭住宅小区5#31#楼 |
建设单位:岳阳市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岳阳盛林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岳阳市启明星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5#栋封顶、31#栋封顶 面积:1.9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二室,质监员:陈国安监员:罗文鹏 |
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已领取施工许可。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55.8万,应付55.8万,实付50万,欠付5.8万;已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
1、已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2、未进行主体阶段达标评定。 |
一、质量: 1、无同条件养护试块,未设置标养室; 2、梁底有木屑,楼梯施工缝处夹渣; 3、部分剪力墙分布筋绑扎分布不均匀,间距过大; 4、砼局部存在跑模、空洞现象。 二、安全: 1、钢管、扣件进场验收:有资料,但是不真实,施工现场支模架使用额钢管扣件锈蚀严重。 2、模板工程:模板方案监理无审核意见;中厅高度7.5m~8.5m,支模无专项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现场搭设立杆间距实测940×1200×1570mm、1400×1550×1860mm,无扫地杆、垫块,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缺失,上部立杆对接在同一平面上,目测对接位置垂直度不符合要求,上部自由高达超高,四周与外架连接,未设置剪刀撑,上部堆载大量钢管,预留洞口处立杆用钢管横挑;二层支模未区分梁板搭设,立杆间距偏大,无扫地杆、垫块,上部立杆全部搭接,边梁与外架连接。 3、塔吊:无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严重偏少;部分脚手架立杆立在边坡上,未硬化。 5、安全防护:楼层无临边防护;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6、其他:19#、21#楼边坡超高,无支护;19#楼塔吊基础被破坏,下部土方局部掏空。 |
请监督室下发监督工作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陈国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陈国 |
措施费 检查人: 陈国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陈国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陈国;安全:邵志超、杨晟 |
处理意见 |
八仙台二期棚户改造二期2#楼 |
建设单位:岳阳天赋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中联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城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2#楼主体六层 面积:1.6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二室 质监员:施勇安监员:罗文鹏 |
1、施工图已审查 2、施工监理合同已备案; 3、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
1、施工单位应到11人,实到8人,到岗率73%,项目经理李欣云未到岗,机械员何卓璋、质量员邓小斌请假 2、监理单位总监王孟冲到岗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520万,应付260万,实付150万,欠付90万;已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
1、已进行基础安全达标评定、未进行基础分部质量验收。 |
一、质量: 1、楼层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混凝土交货验收单签证不齐全; 2、砼局部存在跑模现象。 二、安全: 1、塔吊:已安装七台塔吊,日常维护保养不具体,施工、监理单位未参加;防碰撞措施无针对性,未见对司机进行技术交底的书面记录。 2、脚手架: 2#楼西面北面、3#楼西面、4#楼东面、5#楼北面西面、6#楼东面基础为回填土,均有不同程度下沉,导致脚手架整体倾斜,局部立杆悬空,其中5#楼北面悬空达6cm-14cm;连墙件数量偏少;脚手架小横杆偏少;转角处未设置之字斜撑;层间水平防护未满铺到位; 3、支模架:未区分梁板进行搭设,立杆间距偏大,梁下立杆间距方案中0.9mX0.9m,现场实测1.5mX1m,且梁下无承重立杆,方案中板下立杆间距1mX1m,现场实测1X1.5m;只有中间一道水平联系杆;上部自由高度超高;无扫地杆、无垫块;预留洞口处立杆落在钢管上;楼梯支撑立杆无水平联系杆;阳台等悬挑构件下部支撑提前拆除;电梯井、楼梯梁支撑靠钢管悬挑,仅设置一侧立杆;边梁支撑与外架连接; 4、后浇带:下部支撑薄弱,部分区域仅在后浇带两侧设置一排立杆,立杆未设置横向联系杆;部分区域设置三排立杆,未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无斜撑;顶托反向设置;后浇带两侧楼板模板未拆除,但是立杆支撑已拆除;后浇带上部堆载大量模板。 5、安全防护:楼层临边防护未设置。 |
请监督室下发监督工作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刘伟;安全:邵志超、杨晟 |
处理意见 |
圣大珑庭1#5#楼 |
建设单位:岳阳市鑫磊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1#楼主体9层、5#楼主体8层 面积:10.2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四室,质监员:蒋立峰、安监员:刘伟 |
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未领取施工许可。 |
1、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为7%,项目经理伍稳红未到岗,中标通知书上的施工员、机械员、质检员均未到岗(安全员杨林、刘坚、石建明;机械员栗志伟;施工员雷军、罗晃、章浩、夏新谋;质量员郑锦华、周顺利、张明秀)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324万,应付160万,实付160万,欠付0 万;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 |
1、未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
一、质量: 无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标准养护室设置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 1、重大危险源管理:已识别,但是监理、监督机构未签字确认;地下室边梁线荷载超规模,未进行专家论证; 2、模板工程: 1#楼:西北角后浇带支撑已拆除;边梁支撑部分与外架进行连接,水平联系杆仅中间一道,无扫地杆和顶部联系杆;梁下立杆间距偏大,方案中要求0.8m*1.2m,现场实测1.2m*1.3m;梁下无承重立杆,电梯井边梁支撑未设置斜撑,立杆落在钢管上;5#楼:边梁支撑部分与外架连接;顶托长度达50cm;电梯井两侧、局部梁两侧立杆间距达1.5m*1.6m;梁下无承重立杆;上部无水平联系杆,无扫地杆;部分立杆未设置垫块;电梯井口梁支撑立杆无水平联系杆;后浇带支撑未拆除部分,水平联系薄弱,上部缺少一道水平联系杆,栋与栋之间的后浇带下部支撑仅两排立杆,支撑体系薄弱。 3、塔吊:无顶升加节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记录;防碰撞措施缺失平面图。 4、钢管、扣件进场验收:未见进场称重测厚等进场验收记录,仅脚手架外立杆、剪刀撑、防护栏杆分色标识,支模架立杆未按实际材质进行分色标识和防锈处理,现场钢管部分实测壁厚2.68mm、2.78mm,不能用于支持承重立杆。 5、脚手架:脚手架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成无验收记录;脚手架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板、雨棚板上,未对结构进行复核;1#楼南侧两根工字钢上落有三至四根立杆,未对工字钢增设钢丝绳加固;1#楼北侧落地架立杆设置在后浇带一侧,下部支撑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楼人货电梯处大横杆断开,未按开口架要求设置;连墙件数量不足,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卸料平台型钢未锚固,外伸长度过长,已倾斜;5#楼中间单元东侧外架整体向外侧倾斜;东侧大模板斜靠在脚手架上;架体内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6、安全防护:层间防护不严,结构与结构之间缝隙未封闭,脚手板未固定;临边无防护;水平洞口防护不严;多名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7、消防:消防水管管径不符合要求;作业楼层未配灭火器。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许勇峰;安全:邵志超、杨晟 |
处理意见 |
大桥城市棚改安置小区第一期(一标段) |
建设单位:岳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1#、2#楼岳阳市中瑞诚建筑有限公司;3#、4#楼岳阳市湘安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1#楼地下室、2#楼主体9层、3#楼主体2层、4#楼主体7层 面积:7.2万平方米; 监督科室:监督三室,质监员:隋泽湘、安监员:邓岳华 |
3、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4、临时施工许可5月20日到期。 |
1、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为9%,项目经理罗诗践未到岗,中标通知书上的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均未到岗(安全员金军、虞俊、杨育新;机械员余志平、毛云超;施工员何宇、王师禹、贺哲;质量员杨志兵)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233万,应付116.5万,实付0万,欠付116.5 万;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 |
1、未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
一、质量: 1、已审图,现场均为复印图,部分文字比较模糊; 2、无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不符合要求:温度、湿度无控制仪器设备;试块无任何标识(栋号、部位、日期);无台账;商品混凝土未进行交货验收; 3、少量部位施工缝有蜂窝、麻面情况; 4、部分楼面钢筋未按设计文件进行绑扎。 二、安全: 1、模板工程:未见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验收表三次,未每层验收,且验收表内容不真实; 2#楼北侧后浇带下部支撑薄弱,仅设置两排承重立杆,无水平联系杆,立杆间距未按支模方案设置;后浇带上部堆放大量模板;电梯井预留洞口内立杆落在钢管上,靠扣件受力;边梁支撑与外架连接,斜撑与外架连接;无扫地杆、只有中间一道水平联系杆,立杆上部自由高度超高,底部未设置垫块;立杆间距偏大,板下1.1m*1.5m,梁下无承重立杆,无标准层梁板支模搭设方案;方案为扣件式支模架,1#楼采用轮扣式支模架,2#楼9层以上计划采用轮扣式支模架,现场无轮扣式支模架施工方案,应先有方案再交底、验收后实施。 3、塔吊:1#楼未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联合验收表上无日期;未见交接班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记录;2#楼定期维护保养只有4月份一次,监理未参加;顶升加节记录不真实,顶升高度30.6m现场至少35m;附着焊接,与剪力墙连接处焊接;塔吊资料中无使用说明书;吊运商品混凝土时,未配备司索信号工。 4、钢管、扣件进场验收:有进场验收记录;方案要求3.0mm~3.24mm,现场实测3.0mm、2.84mm、2.49mm、3.06mm;未分色标识,未做防锈处理。 5、脚手架:落地脚手架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未对顶板结构进行复核,下部支撑未按方案设置。 6、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栏杆未按要求刷警示色油漆,部分防护栏杆已变形。 7、消防:消防水管管径不符合要求;作业楼层未配灭火器。 8、文明施工:架体内建筑垃圾、材料(木方、钢筋、模板)未及时清运。 |
2014年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工程 名称 |
项目概况 |
基本建设程序 检查人:张文峰 |
关键岗位人员 检查人:张文峰 |
措施费 检查人: 张文峰 |
分部验收及 达标验收 检查人:张文峰 |
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人:质量:隋泽湘、邓岳华;安全:杨晟 |
处理 意见 |
岳阳逸城(新天地)1#2#楼 |
建设单位:岳阳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武汉龙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中联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长沙成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1#楼主体九层;2#楼主体十层;3#楼主体两层;3#商业楼主体三层;4#商业楼主体二层楼面 面积: 监督科室:监督三室,质监员:唐承东 安监员:唐腾 |
5、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6、未领取施工许可。 7、施工、监理合同未备案 |
1、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为0,项目经理王洪兵未到岗,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质检员均未到岗(安全员李冬、涂超;机械员郭俊希;施工员熊继峰、张四新;质量员:涂谦) 2、监理单位总监卞新到岗。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支付,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 |
1#楼、2#楼、3#商业楼已进行基础阶段安全达标评定和基础质量验收; 3#楼、4#楼商业楼基础未验收 |
一、质量: 1、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的时间未签; 2、施工现场使用未加盖审图专用章的施工图; 3、混凝土感观质量较好,但局部烂根,振捣不密实,六层西侧部分梁底混凝土离析;楼梯施工缝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 1、重大危险源管理:已识别,施工、监理已签字确认,监督人员未确认,无三级检查记录; 2、模板工程:方案中立杆间距为1.1m*1.1m,和1.2m*1.2m,现场实测楼层立杆间距为1.8m*1.4m,1.4m*1.3m;梁下无承重立杆;扫地杆未纵横向设置; 1#立杆不垂直;边梁支撑与外架连接;梁下个别位置顶托长度设置不符合要求,超过50cm;梁板一次性浇注,未按要求设置水平联系杆和剪刀撑。 3、起重机械:施工现场安装两台塔吊、一台施工升降机、一台物料提升机;维护保养记录施工、监理单位未签字、盖章;只有维保单位签字盖章,顶升加节无验收记录。 4、脚手架:方案未审批;悬挑脚手架1#、2#楼第一次悬挑工字钢末端之设一个锚环;个别立杆悬空;部分工字钢悬挑端长度大于锚固端长度;架体内横向斜撑未按要求设置;人货电梯预留口处,未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和之字斜撑;悬挑架工字钢设置在阳台板上,未对阳台结构进行计算并通过设计院复核。 5、安全防护与消防:消防水源管径不满足要求,操作楼层未配备灭火器。 6、临时施工用电:电缆拖地在支模架钢管上设置;一个临时用电移动箱、一个隔离开关连接两个漏保,其中一个漏保参数动作时间为0.2s。 |
请监督室下发监督工作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