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与租赁等单位、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处内各科室、临港监督分站:
为深刻汲取永州市河西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7·7”触电事故、湘潭市湘乡市行政中心建设工程项目“7·9”外脚手架倾覆和沪昆高速“7·19”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根据7月19日杜家毫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永州市河西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7·7”触电事故和湘潭市湘乡市行政中心建设工程项目“7·9”外脚手架倾覆事故的通报》(湘建建函[2014]151号)文件,以及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岳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岳建发[2014]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8月5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含临时施工许可和提前受监项目)。
三、排查整治重点:
1、建筑起重机械;2、脚手架;3、支模架;4、施工用电;5、深基坑与高边坡;6、安全防护;7、建筑消防;8、高温作业;9、其它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四、排查整治安排:
1、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拆与租赁单位按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将排查整改情况填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表》(附件一),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报工程项目对应的监督科室)。
2、市处各监督科室、临港分站立即对管辖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将排查整治和隐患复查情况填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附表二),并负责将在建项目的附表一、附表二于8月5日前报市质安处稽查执法室汇总,同时,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3、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立即对管辖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和整治,于8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小结报市质安处稽查执法室,联系人:邵志超,8295398,同时,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五、排查整治要求:
1、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拆与租赁单位要认清形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带队,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前,不得继续施工。
2、各监督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处监督科室分管处长要亲自带队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尤其是各类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定整改期限,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3、市处将组织专人进行督查,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认真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不按时报送企业排查报表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与租赁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以及对不认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机构和人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表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表
附表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 安全生产 隐患 排查 通知
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永忠副局长,局质安科。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印发
附表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序号 |
部 位 |
安全隐患自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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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起重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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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支模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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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脚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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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基坑 与高边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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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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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消防与 施工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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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施工安全 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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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企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 企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企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企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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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签章栏必须盖企业公章;
2、“结论”栏里填写“合格”或者“不合格”;
3、建筑起重机械自查情况栏内应注明:起重机械类型、数量、型号、基本程序执行情况、顶升加节与增加附着的验收情况、日常维护保养等情况;
4、支模架、脚手架自查情况栏内应注明:钢管与扣件的进场验收情况、支模架与脚手架的类型、主要构造特点等。
附表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监督科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排查整治情况 |
复查情况 |
处理意见 |
注:1、排查整治情况栏内应注明:是否下达监督通知、整改要求的类型、整改要求的期限、是否记录不良行为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等;
2、复查情况栏内应注明: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是否记录不良行为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