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2015年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编稿时间: 2015-03-30 10:2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岳建质安监发〔2015〕7号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处各监督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我处于2015年3月底采取核查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抽查监督记录本及监督管理台账比对检查的方式,对全市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2015年一季度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共抽查项目25个,实际报送监督记录本50份,其中49份合格,1份不合格。本次监督规范化考核中成绩较好的是君山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处监督二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记录频次不足、填写不真实,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一是存在监督记录不满足监督计划的频次且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二是监督检查内容不完整、不真实,未按“填写示例”规范填写。三是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录入信息和监督记录内容不一致等情况。

(二)安全文明措施费监管不规范,阶段性评价不及时。一是绝大部分监督机构未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相关文件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到位,特别是合同工期一年以上项目的第二、三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不能到位。二是部分监督机构未能及时组织对项目分阶段适时进行达标验收,特别是装饰阶段。

(三)监督重点不突出、保证基础条件不到位。部分监督人员在项目监督检查时,监督重点不突出,对保证质量安全基础条件未能全数检查。如质量监督人员未按要求对参建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抽查、记录,安全监督人员未能核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记录,脚手架验收记录,塔吊维修保养记录等。

(四)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准确,检查不全面,监督不到位。一是未对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抽查。二是部分监督人员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不进行抽查或发现专项方案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不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每次监督抽查时,未按名录全面抽查适时的重大危险源,且未在监督记录本中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及市处监督科室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5]6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努力把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二)各县(市)区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信息化的培训教育。全市各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应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水平。

(三)各县(市)区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建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奖罚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考核不合格项目的监督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入本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附表一:2015年一季度岳阳市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表二:一季度岳阳市各县(市)区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汇总表

附表三:岳阳市质安处2015年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汇总表

附件1、2、3(7号).doc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