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02-17 10:58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岳建质安监发〔2016〕4号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中心城区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单位,处内各监督室,临港监督分站: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6〕39号)和市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建函〔2016〕22号)等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春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建设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春节后复工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和高边坡、支模架、脚手架、施工消防、临时用电、临边及水平洞口防护等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3、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情况。

4、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情况。

5、雨季施工安全管理。

二、中心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要针对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明确排查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在《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附件1)上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工程项目对应监督科室提出复工申请。

三、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监督室分管领导应带队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填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节后复工排查监督记录表》(附件2)。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同时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将复工核查情况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市处各监督科室、临港分站应于2月29日前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附件1)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节后复工排查监督记录表》(附件2)报处综合办公室,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于2月29日前将排查工作小结报市处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295398 电子邮箱:375434168@qq.com)质安处将对排查工作组织专项督查。

 

附件1: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01.doc

附件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节后复工排查监督记录表02.doc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