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切实做好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岳建质安监发〔2016〕22号)

编稿时间: 2016-08-01 11:00 来源:市住建局

市处各监督室、临港新区分站: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市住建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迎来全国文明委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复查,为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现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锦辉任组长,李为任副组长,刘晓华、喻时赋、张强、米胜、李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晟任办公室主任。结合质安处工作实际,进一步分解工作内容,明确迎检职责,按照市文明办及市住建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深化各受监工地和本单位办公区、食堂等文明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

1、监督科室负责督促检查管辖区域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创建工作,科室主任为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

2、办公房间使用者负责办公房间文明卫生工作,使用者为责任人;处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公共部分和食堂的文明卫生工作,综合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对应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

三、明确标准

文明迎检工作标准见附件1,其中“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可在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zggygg/)

上下载。在建工程项目清单见附件2。

四、突出重点

1、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是迎检的重中之重。

2、建筑工地围挡外必须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围挡面积的50%以上,“中国梦”、“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内容占公益广告内容的80%以上,有赞助、施工、宣传单位完整落款。

3、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必须到位,裸露土方必须进行覆盖或绿化等措施。

五、迅速落实

1、各监督科室立即通知管辖区域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高认识、明确标准、立即行动、全面落实。

2、监督科室及分管领导应对管辖区域工程项目的文明迎检情况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处综合办公室配合市文明办、局相关部门对在建项目迎检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并在信息平台上进行通报。

3、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文明迎检要求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监督科室应上报其不良行为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次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处领导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认真落实,切实建立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1:市质安处2016年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受监建筑工地清单.doc

二0一六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深化  文明城市  创建  通知

抄报:市住建局叶建国副局长,谢卿副局长,局综合科。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