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2016年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岳建质安监发〔2016〕30号)

编稿时间: 2016-10-10 03:03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处各监督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我处于2016年10月初采取核查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抽查监督记录本及监督管理台账比对检查的方式,对全市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2016年三季度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共抽查项目26个,实际报送监督记录本52份,其中48份考核合格,4份考核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屈原安监站报送的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和屈原管理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本次监督规范化考核中成绩较好的是湘阴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处监督四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记录频次不足、填写不真实,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一是存在监督记录不满足监督计划的频次且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二是监督检查内容不完整、不真实,未按“填写示例”规范填写。三是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录入信息和监督记录内容不一致等情况。

(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监督机构未认真核验检查施工或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及证件配备。二是未对抽查中发现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准确,检查不全面,监督不到位。一是未对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抽查。二是部分监督人员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不进行抽查或发现专项方案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不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每次监督抽查时,未按名录全面抽查适时的重大危险源,且未在监督记录本中记录。

(四)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监督机构未按监督规范化表格对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实施监督记录,甚至没有监督检查记录。二是部分监督人员未按要求对参建主体行为情况和工程实体及资料情况进行抽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及市处监督科室应按照《关于认真落实〈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3]9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监督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大项目监管信息平台的监督信息录入力度,确保监管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县(市)区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信息化的培训教育。全市各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应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水平。

(三)各县(市)区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湘建建[2013]8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考核不合格项目的监督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入本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附表一:2016年三季度岳阳市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附表二:三季度岳阳市各县(市)区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汇总表.docx

附表三:岳阳市质安处2016年三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汇总表.docx

二O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