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岳建函〔2017〕166号)

编稿时间: 2017-06-01 09:36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市建设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162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岳市安〔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经局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发展氛围,为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筑牢思想基础。

二、主要活动

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面向企业、面向广大群众,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集中宣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宣贯、“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领导干部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等活动。要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一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促使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基层落地生根。要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6月16日前,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要积极撰写推送一篇安全生产书面稿给市局。市质安处要充分利用“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宣传展板、幻灯片或警示教育视频等多媒体资料,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播放视频、举办主题展览、召开事故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教育从业人员。二是要深入开展企业人员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一单四制”要求,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组织企业员工集体观看,让企业员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三是特别要针对夏季高温施工防范、施工消防安全等环节,开展相关事故的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建筑施工现场观摩活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以及施工现场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等现场观摩活动,组织监管部门一线人员、各参建主体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现场观摩学习、交流讨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样板引路作用。

(四)扎实推进安全文化进工地活动。(1)要督促本区域在建工地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制作宣传窗栏,绘制宣传墙报;(2)开展一次参建责任主体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督促企业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3)要充分利用工地农民工学校组织开展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见》宣讲活动;(4)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全国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通过微信或官网参与等方式,积极参与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知多少”有奖答题活动。(5)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大力引导群众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来,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市质安处在“岳阳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开设“身边隐患随手拍”栏目,接收企业职工和市民群众传送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图片并及时曝光。

(五)举办“最美安全卫士”演讲比赛和安全技能比赛。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本系统监管部门、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层层举办演讲比赛,推荐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市总决赛。市建设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建设系统“最美安全卫士”演讲活动组织实施以及推荐选拔工作。督促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全员参与,采取理论知识笔试和岗位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层层竞赛选拔安全能手。

(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技能培训,并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持证上岗;鼓励企业采用体验式培训等新模式,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效果,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强化监管执法,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半年工作督查和迎部检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大力开展责任年集中执法行动,曝光一批典型。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动群众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八)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完善修订本系统行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推动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建设行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局长王星耀为组长,副局长叶建国为副组长,局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方案,认真部署,大力宣传,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

(二)狠抓活动落实。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建筑系统特点,周密策划,按照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工作落到实处,要合理安排有各自特点的活动。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活动有影响、有亮点、有特色、有实效。

(三)认真总结考核。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搞好“安全生产月”总结工作,做好相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6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联络员推荐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市局。联络员每周五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情况报送市局,重大活动要随时报达。6月3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及活动情况汇总表、活动开展视频和照片资料等材料及电子版本,报送局质安科,并推选优秀作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确保活动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活动保障方案,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联系人及电话:周锦龙 电话:8213963 

邮箱:383414806@qq.com

附件:

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3、“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3:“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x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