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处属各科室、临港分站: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工程质量得到了稳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今年以来质量投诉统计情况看,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投诉仍然存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坚决遏制。现将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防治措施进一步明确,请严格执行。
质量投诉过程中发现因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引起的楼板开裂、混凝土早期强度偏低、表面起灰等问题,各级监督机构应结合当前的具体情况,重点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和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加强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关,特别是坍落度检测试验,凡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不得使用,验收合格的应按规范和施工需要留置试块。在运输、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确因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施工单位在签订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时,应明确掺合料总掺量控制比例,不大于水泥用量的40%,严格外加剂品种、质量和掺量比例,严禁超量添加,同时施工总包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的驻厂监造,对厂家原材料、配合比、掺合料、外加剂、坍落度、混凝土强度、混凝土凝结时间等重点抽查,从预拌混凝土的采购、生产、运输和使用整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严把预拌混凝土质量关。施工企业对混凝土试块强度每三个月内应进行强度评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每个月应根据生产情况和检测试验数据向使用单位提供混凝土拌合物合格证。强度评定报告、拌合物合格证应按要求进入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