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管理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岳阳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调整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告

编稿时间: 2019-02-25 09:30 来源:岳阳日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湖南省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岳阳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此,我委现就如何落实《岳阳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调整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发布如下通告:

一、全面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的意义。当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已进入提供优质生态环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政府和群众有条件有能力合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改革开放40年来,岳阳取得的经济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但岳阳也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均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发展,岳阳人在享受社会高速发展的物质成果的同时也正在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身处江南水乡而洁净水资源日见稀少,治理迫在眉睫。目前市中心城区污水公共收集管网陈旧,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未来公共财政将投入上百亿的资金来完备城市污水公共收集管网。岳阳是我们这一代岳阳人的岳阳,更是我们子孙后代的岳阳,保护好岳阳的一方碧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配置作用,实现洁净水使用的成本内化,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空间下的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生活方式改进,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助力政府打好水环境综合治理这一关键战役。

二、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主要目标: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成本跟踪机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雨污处理费用分摊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和污水处理服务费拨付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实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基本覆盖污水处理成本。基本原则:坚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基本覆盖污水处理成本的改革方向;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多排污多付费定价原则;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机制。工作任务:在创建和完善“主要目标”提出来的新价格机制的同时,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完善自备水源单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

三、调整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1、逐步理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成本倒挂的价格矛盾势在必行。随着污水处理企业人员工资的增长、污水处理使用药剂价格的大幅上涨,尤期是国家对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强制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后,每吨污水处理成本提高了1.10元,公共财政已不堪重负。目前市中心城区共有污水处理厂8座,年处理污水能力1.66亿立方米,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6000万元,公共财政年需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13000万元,年资金缺口已达7000万元以上。此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后,每年市级财政尚只能增收2000万元,仍需负担缺口资金5000万元。

2、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标准、执行时间

自2019年2月起(以2019年3月份的抄见水量为结算依据)岳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由0.75元/吨调整为1.10元/吨,非居民用水由1.60元/吨调整为1.8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60元/吨调整为2.00元/吨。

3、优惠政策

为减轻市城区特困群众的生活负担,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后,对市城区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每户每月免收6吨污水处理费。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