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建设交通局、住房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岳政发〔2017〕1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7〕10号)精神,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构
成立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王星
耀同志任组长,叶建国、赵海波、程文艺、许阳春、吴德仁、晏
桃保、葛文斌、刘新华、胡列宇、易立先、叶湘林、沈晓初、张扩军同志任副组长,局建设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纪委)、勘察设计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工程技术科、装配式建筑发展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信息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评价办,廖亚辉同志任评价办主任。
评价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考核、信
息汇总、结果公布和动态监管工作。
二、规范评价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或登记备案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
(三)资料递交。有关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直接向我局(市文化会展中心东侧市住建局办公楼1301室)递交如下资料:《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计分表》及有关证明、证书复印件等,提供A4纸质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信用等级类别。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按资质序列、等级评定为AAA、AA、A三个信用等级。具体比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65%、AA约占35%;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65%、AA约占35%;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50%、AA约占30%、A约占20%;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40%、AA约占30%、A约占30%;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65%、AA约占35%;专业承包二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50%、AA约占30%、A约占20%;专业承包三级企业信用等级比例为AAA约占40%、AA约占30%、A约占30%。
(五)评价结果公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投诉、异议等问题由评价办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认。
举报、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并签署个人或单位名称,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投诉电话:0730-8758020)。
经评定确认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成果运用
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工程担保与保险、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用,实施差别化管理。对信用评价结果较差的,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
建立本市年度诚信建筑施工企业目录库,国有投资非招标项目及社会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可优先选择目录库中年度诚信建筑施工企业为项目承包人。
四、实行动态管理
在信用等级有限期内,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评
价结果予以“一票”否决。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
(三)有商业贿赂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的;
(四)法定代表人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全国法院被执行人的。
五、严格监督管理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职。对于推送虚假信用信息,故意瞒报信用信息,篡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当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由提供信用信息的单位负责。对提供虚假信用信息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