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共检查了4个项目,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旅游度假区,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次受检项目大多数能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基本上都能按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岳阳星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景花园二期二标段(4号楼)”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②工程进度款支付不清③材料款、劳务费支付不规范;④甲、乙双方财务管理混乱;⑤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到现场;⑥项目涉嫌挂靠。
2、由岳阳市金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营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田园牧歌”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未提供劳务班组合同,劳务款支付不规范。
3、由岳阳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建设,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承建的“中心拌和场”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未提供劳务班组合同。
4、由岳阳置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新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第二期项目”,在检查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提供任何资料,经过我站再三通知,仍然没有提供检查资料。
三、处理意见
1、已向“湖景花园二期二标段(4号楼)”项目岳阳星盛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泰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市鹏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已向“田园牧歌”项目岳阳市金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湖南营田建筑有限公司、岳阳欣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3、已向“中心拌合场”项目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岳阳市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4、因“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第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湖南新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提供检查资料,不配合检查拟报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二0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