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七月十六日至十七日我站组织 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受检4个项目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岳阳市金达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岳阳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达阳光二期项目”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 中存在如下问题:①消防专业分包合同未备案;②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证。
2、由湖南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省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天维益家园住宅小区一标段”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部分劳务合同无单价;②未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③施工单位未提供相关合同及资金流向凭证;④消防专业分包合同未备案。
3、由岳阳市江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岳阳建设2T_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中环文广场建安工程”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班组合同手续不规范;②材料款、劳务公司支付未提供凭证。
4由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星河国际住宅小区三期三标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劳务合同中主要条款空白,没有提供班组合同;②工程预付款未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月支付;③施工单位支付凭证不齐全。
三、处理意见
1、已向“金达阳光二期项目”项目岳阳市金达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岳阳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已向“中天维益家园住宅小区一标段”项目湖南中天置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岳阳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3、已向“金中环文广场建安工程”项目岳阳市江华置业有限公司、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岳阳立鑫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4、因“星河国际住宅小区三期三标段”项目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君达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