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岳建发〔2011〕52号关于开展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1-07-22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装饰装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黄兰香市长在7月11日关于加强城区建筑物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的指示,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我市在建装饰装修工程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个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二、检查内容
    1、施工许可检查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依法办理招投标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
续、工程报建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检查施工许可信息与现场信息是否一致、施工许可信息有无变更记录施工企业是否满足施工许可条件;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项目,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延期手续。
    2、施工现场管理检查
    检查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员、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检查在建项目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制定、专家论证和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挂牌警示情况,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依法进行了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情况。
    3、建筑物外墙装饰设计检查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将建筑物外墙的装修设计发包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将外墙设计图纸报送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文件进行施工。
    4、项目发包(分包)检查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签订有效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否依据有效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确定,分包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验施工单位、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外地进岳企业《岳阳市外地进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11年7月21日起至2011年8月4日,为期二周。
四、检查人员
    为加强对岳阳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整顿治理活动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岳阳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整顿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谈正红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永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志忠等同志为副组长,李亚樵、周建平、王福祥、汤志杰、彭韬、刘子帆、李文、张锦辉、陈振军、王萍、彭彪、陈伟、罗庆国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指导科,由李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组长李文,组员:刘丹、胡军、苏春花。负责检查巴陵中路以南城区的装饰装修工程;第二组组长刘子帆,组员:涂国群、陈勇慧、易新。负责检查巴陵中路以北的装饰装修工程。
五、检查方法
    检查时各检查组应填写《建筑装饰项目市场行为巡查表》,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岳阳市建筑市场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束后填写《建筑装饰项目市场行为检查汇总表》,并于8月10日前将《建筑装饰项目市场行为巡查表》、《建筑装饰项目市场行为检查汇总表》汇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
六、检查结果
    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对各项目的检查记录进行汇总整理,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项目和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各企业对这次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检查工作各项要求,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详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对有关装饰企业、相关责任人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检查,及时整改。通过宣传,在全行业中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各企业要时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3、认真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装饰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建筑装饰市场
健康有序发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