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关于2013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3〕2号

编稿时间: 2013-01-23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根据省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全市建筑管理“三化”工作,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2013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干兴业、实干“保安”的总体要求,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推进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严格“打非治违”,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强化企业主体、监督主体责任落实,落实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记分方法按《2013年度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执行。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四、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分别于2013年的4、7、10月4日前,向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季度自查自评情况;
2、被考核单位应于2013年12月1日前报送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中各分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下发或转发的文件、通知、通报以及台账等资料);
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考核要求认真分解工作任务,定期调度相应工作进展情况,以考核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4、市局将根据各考评对象季度自查自评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各考评对象实施综合考评。

附件:2013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