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关于2013年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岳建发〔2013〕73号

编稿时间: 2013-12-18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能,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湘建建[2013]83号)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13年9月采取核查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抽查监督记录本及与监督管理台账比对检查的方式,对全市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2013年三季度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共抽查项目26个,实际报送监督记录本52份,其中49份考核合格、3份考核不合格。本次考核的不合格项目数较以往有明显的减少,监督规范化工作进步较大的有岳阳县安全监督站、云溪区安全监督站、君山区质量监督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监督记录填写不真实。一是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均存在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录入信息和监督记录内容不一致等情况。二是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督机构处理意见自相矛盾,不合逻辑。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不力、处理不严。一是部分项目没有按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二是监督人员未认真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未督促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履行质量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三是监督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等情况,发现二次以上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安全文明措施费监管不规范,阶段性评价不及时。一是部分监督机构未按相关要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四方监管,如屈原、君山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是部分监督机构未能及时组织对项目分阶段适时进行达标验收,特别是装饰阶段。
(四)监督重点不突出、保证基础条件不到位。部分监督人员在项目监督检查时,监督重点不突出,对保证质量安全基础条件未能全数检查。如质量监督人员未能核查工程技术资料,安全监督人员未能核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五)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准确,检查不全面,监督不到位。一是部分监督人员未对施工、监理单位辨识的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确认,部分项目出现危险源识别不全面、检查不及时、控制不到位等情况。二是部分监督人员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不进行抽查或发现专项方案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不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每次监督抽查时,未按名录全面抽查适时的重大危险源,且未在监督记录本中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应按照《关于认真落实〈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监督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大项目监管信息平台的监督信息录入力度,确保监管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信息化的培训教育。全市各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应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水平。
(三)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湘建建[2013]8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考核不合格项目的监督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入本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附表一:2013年三季度岳阳市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表二:三季度岳阳市各县(市)区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汇总表
附表三:岳阳市质安处2013年三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汇总表
(以上附表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