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春节已过,各建筑施工工地将逐步恢复施工,根据市委、市政府[2014]9号明电和省住建厅的要求,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过后,施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且节后作业人员麻痹松懈思想严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隐患较多,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节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抓早、抓细、抓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对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的不能盲目开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二、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是施工单位应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复工前的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检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复工检查内容全面、方案可行,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的,项目不予复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报告安全监督机构。
三是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检查监管项目复工前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做到“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复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不复工”,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复工的项目,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跟踪督促检查,直至符合复工条件,并将检查项目情况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复工检查情况将作为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实时监控。重点落实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监理旁站制度等。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
五是针对当前雨雪低温天气影响,施工单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针对防滑、防倾覆、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部门、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确保节后复工和雨雪低温天气施工安全,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和省住建厅将于本月中下旬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和讲评,请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并于本月20日前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电话及传真:8213963)。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