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部分监管工作直接委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地址在各县(市)区的省直管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其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注册、日常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打非治违”等工作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现有项目要拿出工作方案,迅速与省厅对接,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