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防坍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岳建发〔2014〕35号

编稿时间: 2014-06-02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临港产业新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进一步巩固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防坍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湘安办函[2014]26号)和省住建厅《湖南省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3]1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决定从2014年4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排查治理隐患为主要措施,继续深化整治、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开展。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领域。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桥梁、隧道、电力、铁路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2013年以来安全隐患查处情况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五、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中旬之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及时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方案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中旬至8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等安全隐患台帐,并及时落实整改。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我局将结合年度质量安全督查各地专项整治情况,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价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督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统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回头看”总结工作,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11月15日之前,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局质量安全科(联系电话:0730-8213963,邮箱:383414806@qq.com)。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