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岳建发〔2014〕41号

编稿时间: 2014-06-24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于2014年5月19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为重点的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督查组通过直插现场、暗访巡查等方式,了解和检查了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部署、运行、监督、执法情况以及工程项目实体工程质量情况。随机抽检项目18个(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9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75条、市场不规范行为51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停工通知书11份,约谈6个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负责人,拟记录1家相关责任主体及1名项目责任人不良行为,暂扣3名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市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全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节后复工和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巡查责任,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全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参加全市建管工作会议后,陆续组织召开了本地的建管工作会议,对全年建管工作进行了安排,按照2014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了本地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平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立即召开了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质量安全工作。
(二)抓整改治理,节后复工检查和日常巡查全面铺开。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节后复工工作都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有效保障了隐患排查工作效果。日常巡查工作一刻也不放松,全市今年上半年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平江县住建局一把手经常亲自抓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到工地,进行现场巡查、讲评。坚持抓安全,做到工作劲头不松,经费投入不减,监督检查不少,执法手腕不软。岳阳县、华容县、屈原区住建局一把手也亲自到施工现场明查暗访,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屈原区受检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受控;比往年明显有所提升,临湘市节后复工检查开展比较扎实,施工现场可明显看到隐患整改痕迹。
(三)抓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月度规范化考核。从对各地项目的监督情况和抽查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记录本来看,大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和考核制度较为完善,措施较为得力,一线监督人员的工作责任、监督重点和履职程序得到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可控程度有所提升。如平江县上半年狠抓监督规范化考核工作,目前规范化监督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强化月度考核和指纹考勤,采取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督人员采取诫勉谈话、跟班学习和经济奖惩措施,监督记录和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得到进一步加强。湘阴县在认真总结2013年规范化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强化对一线监督人员的奖优罚劣,监督信息录入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抓主要问题,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部分县(市)区加大工程质量常见通病、预拌商品混凝土、支模架、脚手架、钢管、扣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全市的督查情况来看,受检项目未发现有使用无资质商品混凝土的现象;平江县通过专项整治,对所有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已全面开始按批次进行进场验收、称重、测壁厚。督查组抽检的平江县2个项目现场,其实际搭设的支模架、脚手架均按进场实际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进行搭设,并按规定组织验收才投入使用;湘阴县制定出台了《湘阴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联审联办联查管理制度》,创新提前介入安全监管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服务效率,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大部分县(市)区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已纳入监管工作的重点,平江县重点针对使用“瘦身”钢筋以及其他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加大了整治力度。岳阳县、华容县等在狠抓安全的同时,强化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五)抓“打非治违”,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各地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平江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平江县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方案》,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县里召开了各乡镇、国土、规划、园区、业主、房产、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多部门的联动动员大会,对“打非治违”工作全面进行部署,工作正在扎实地开展。还有湘阴县、岳阳县、华容县、屈原区、云溪区、君山区将一定规模以上的私人联建都纳入监管,基本消除了监管盲区和特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在:
(一)日常巡查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一是部分地区检查程序未执行到位,对检查发现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如汨罗市、湘阴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后,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同时也同意其复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通过检查得到及时消除。如湘阴县湘水芙蓉城1#栋项目。二是部分地区检查流于形式,责任不落实,未认真核查项目实体质量安全问题,项目施工现场仍然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如临湘市、君山区、华容县、岳阳县等地日常检查虽然全面开展,但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仍然存在较多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临湘市登高湘城小区3#楼项目。
(二)“打非治违”组织、执行不力。一是市场现场联动仍然不足,部分县(市)区非法违法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督,巡查责任不落实,现场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部分重点工程、市政工程、部分非法违法项目、私人组织开发的项目、私人规模建房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多,监督或执法机构未全面排查到位。二是“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的项目监督执法不力。如汨罗市虽已组织进行了二次排查,但效果不好,走过场,检查完后无台帐,无检查通报,无问题处理,执法查处未有效开展,查处8个项目,未下发停工通知,只有催办通知,未立案查处,未采取有效处罚措施,已结案2个项目,并已核发施工许可。监理合同备案未严格执行《湖南省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随意同意备案。受检廉租房施工图审查由无资质的汨罗市总工办自审,没有正规的审图报告。大部分县(市)区非正常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
(三)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一是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全面,湘阴县仍然存在无资质非法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黑站”,大部分受检项目没有预拌混凝土进场“三方”验收记录,生产企业没有对产品出厂前进行见证取样试验。二是从检查项目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项目普遍存在钢管、扣件未根据实际批次按规定进场验收,未按进场实际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或无方案,支模架、脚手架未按专项方案进行搭设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投入使用等突出问题,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力度还远远不够。三是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项目存在项目责任主体对起重机械(提升)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对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无履职记录和旁站记录;部分县(市)区项目现场存在对起重机械关键检查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如君山区新洲菜市场2#楼一塔吊指挥和司机无有效证件,检查2个项目的塔吊基础无设计计算和质量验收意见,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不真实,流于形式;华容县华都国际建材家居二期2#楼塔吊周边有高压线,无专项安全防护方案,无塔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塔吊产权、使用、安拆单位合同关系和安全职责混乱,一台塔吊移装后未检测合格已投入使用。四是大部分县(市)区对质量通病的防治和处理措施不到位。如湘阴县湘水芙蓉城1#栋,混凝土质量差、大部分剪力墙、柱存在跑模现象,严重的达5厘米以上,施工缝夹渣、孔洞、麻面现场普遍,楼梯施工缝留在梯板根部,梁柱节点钢箍不加密,主筋偏位不作处理等质量问题。汨罗市山水路廉租房4#栋,随意破坏预应力空心板,砌体立缝透亮,无砂浆,构造柱边未按要求留置马牙槎,厕所不按要求做混凝土翻边,构造柱振捣不密实,楼梯板施工缝留置错误等。华容县益丰廉租房3#楼,砌体筑砌方法紊乱,过梁搁置长度偏短,钢筋φ8、φ6.5存在外加工现象,无厂家标识,厕所混凝土未做翻边,局部圈梁高度不够等。君山区新洲菜市场2#楼混凝土现场搅拌无计量,水泥露天堆放,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二层楼板龄期未到先拆模,且一层支护不到位,钢筋绑扎零乱,板厚控制不合理,混凝土外观跑模、变形多。
(四)监督绩效考核不实、不细、不到位。部分县(市)区监督绩效考核偏重形式,忽视对一线监督的实质内容、工作质量监督规范化的有效考核和全面掌控,没有通过考核及时发现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找监管不足,促进完善监督保证体系。主要表现在:为了考核而考核,未将考核与监督人员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环节紧密结合,考核奖惩措施不落实,致使部分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监督工作不能有效落到实处。一是监管信息平台录入责任缺失。二是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不实。从监督记录本与施工现场核对的情况看,部分项目存在建筑材料进场验收不严格、钢筋外加工超张拉、钢管扣件进场不验收或未按要求称重验收、商品砼资料不齐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证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监督人员未有效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制止,也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督记录。三是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监督不力。部分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无证上岗、人证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此类问题的监督成效不明显。四是考核奖惩措施不落实。部分监督机构未通过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职的监督人员进行有效处理,导致施工现场人员证件作假、重大危险源失控等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同时,对部分履职好的监督人员奖励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监督人员认为“干好干坏都一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隐患整改。
针对本次督查组发现的部分县(市)区检查不到位的问题,请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举一反三,认真对本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督查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地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及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请按督查组规定时限书面报市住建局。项目整改情况要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我局将组织专人检查项目整改和信息录入情况。
(二)加强联动监管。一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国土、规划、房产、城管、安监、监察等各有关部门沟通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按照方案的职责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对监督项目要严格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键是要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基础条件,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对无施工图设计文件、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产权备案及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质量安全技术基础条件不具备的项目,必须停工;对达不到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擅自野蛮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与市场联动执法,落实层级监督责任。各地要举一反三,强化本地区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加强层级监督,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本地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
(三)加强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湘阴县要清理整顿无资质商品混凝土“黑站”、分站。各地继续加大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企业出厂前的砼要采取见证取样,出厂后进入施工现场验收把关,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可靠。二是要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分色标识等进场验收责任,严厉查处施工现场不按实际进场验收的钢管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以及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搭设等行为。三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动态监管,强化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工作,整顿清理无产品合格证、构件锈蚀严重等问题起重机械设备,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设备管理责任,督促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四是加强施工现场质量通病防治和使用钢筋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使用外加工超张拉钢筋的项目坚决予以清理整顿,禁止“瘦身”钢筋进入施工现场。
(四)加强监督规范化工作力度。一是要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提升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工作质量。汨罗、屈原、君山等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督规范化工作考核力度,努力提升监管水平。对市局半年度督查中发现的不认真履职的监督人员各地要采取诫勉谈话、离岗学习等措施。对监督人员普遍存在不履职行为的,市局将全市通报批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高度重视选强配强监督机构负责人,重用培养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素质高的干部;反之,对责任心淡漠、专业素质较低、监督绩效差的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及时予以调整。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和不到岗履职的监督力度。严格核查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原件,着力解决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履职问题,对发现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不到岗和严重不履职行为,要督促整改到位,屡教不改的,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收回上岗人员证书等惩戒和执法措施。三是要强化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应用。各地要对本级的非正常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统一录入监管信息平台。要明确监管信息平台的分管负责人,落实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定期跟踪检查本地区监管信息平台的录入情况,对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不真实的地区和人员,有关分管负责人及责任股室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各地分管负责人、牵头股室和具体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请于6月28日前报市局。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