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岳建发〔2014〕49号

编稿时间: 2014-08-15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岳市安〔2014〕12号)要求,我局组织两个督查组于2014年7月21日至8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随机抽查了工程项目18个(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6个),共发现安全隐患263处,市场不规范行为57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通知书8份,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6人。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于2014年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为重点的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随机抽检项目18个(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9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75处,市场不规范行为51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份7份,停工通知书11份,约谈6个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负责人,拟记录1家相关责任主体及1名项目责任人不良行为,暂扣3名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全市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沪昆高速“7?19”道路交通事故和永州市河西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7?7”触电事故、湘潭市湘乡市行政中心建设工程项目“7?9”外脚手架倾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巡查责任,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和监管效能提高,进一步推进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精心部署。“7?19”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冒着酷暑亲自带队,带领住建、规划、房产、城管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重点督查了部分工程项目,提出了“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麻痹大意,确保我市建筑施工一方平安”的要求。罗黑皮局长、李永忠副局长、胡列宇纪检组长等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基层,下工地督查、指导。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迅速召开了相关工作部署会议,制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在全面自查巡查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了所辖区域内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治理。从大排查大整治和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看,全市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及时,行动有力,效果明显。注重日常巡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有效保障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今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有序可控。平江县住建局一把手经常亲自抓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到工地,进行现场巡查、讲评。坚持抓安全,做到工作劲头不松,经费投入不减,监管检查不少,执法手腕不软。岳阳县、华容县、屈原区住建局一把手也亲自到施工现场明查暗访,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屈原区受检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较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受控,比往年明显有所提升。临湘市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扎实,施工现场可明显看到隐患整改痕迹。
 (三)紧扣主要问题,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部分县(市)区加大工程质量常见通病、预拌商品混凝土、支模架、脚手架、钢管、扣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全市的督查情况来看,受检项目未发现有使用无资质商品混凝土的现象;平江县通过专项整治,对所有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已全面开始按批次进行进场验收、称重、测壁厚。督查组抽检的平江县2个项目现场,其实际搭设的支模架、脚手架均按进场实际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进行搭设,并按规定组织验收才投入使用;湘阴县制定出台了《湘阴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联审联办联查管理制度》,创新提前介入安全监管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服务效率,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大部分县(市)区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已纳入监管工作的重点,平江县重点针对使用“瘦身”钢筋以及其他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加大了整治力度。岳阳县、华容县等在狠抓安全的同时,强化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四)积极开展“打非治违”,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各地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平江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平江县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方案》,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县里召开了各乡镇、国土、规划、园区、业主、房产、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多部门的联动动员大会,对“打非治违”工作全面进行部署,工作正在扎实地开展。还有湘阴县、岳阳县、华容县、屈原区、云溪区、君山区将一定规模以上的私人联建都纳入监管,基本消除了监管盲区和特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日常巡查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一是部分地区检查程序未执行到位,对检查发现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如汨罗市、湘阴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后,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同时也同意其复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通过检查得到及时消除。如湘阴县湘水芙蓉城1#栋项目。二是部分地区检查流于形式,责任不落实,未认真核查项目实体质量安全问题,项目施工现场仍然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如临湘市、君山区、华容县、岳阳县等地日常检查虽然全面开展,但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仍然存在较多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临湘市登高湘城小区3#楼项目。
 (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如临港新区凌泊湖保障房10栋6层建筑物已封顶,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汨罗市龙舟商业街滨江壹号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基本不到位、履职情况差等。
 (三)“打非治违”组织、执行不力。一是市场现场联动仍然不足,部分县(市)区非法违法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督,巡查责任不落实,现场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部分重点工程、市政工程、部分非法违法项目、私人组织开发的项目、私人规模建房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多,监督或执法机构未全面排查到位。二是“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的项目监督执法不力。如汨罗市虽已组织进行了二次排查,但效果不好,走过场,检查完后无台帐,无检查通报,无问题处理,执法查处未有效开展,查处8个项目,未下发停工通知,只有催办通知,未立案查处,未采取有效处罚措施,已结案2个项目,并已核发施工许可。监理合同备案未严格执行《湖南省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随意同意备案。受检廉租房施工图审查由无资质的汨罗市总工办自审,没有正规的审图报告。大部分县(市)区非正常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
 (四)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一是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全面,湘阴县仍然存在无资质非法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黑站”,大部分受检项目没有预拌混凝土进场“三方”验收记录,生产企业没有对产品出厂前进行见证取样试验。二是从检查项目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项目普遍存在钢管、扣件未根据实际批次按规定进场验收,未按进场实际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或无方案,支模架、脚手架未按专项方案进行搭设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投入使用等突出问题,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力度还远远不够,如临湘市融合苑居住小区项目等。三是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项目存在项目责任主体对起重机械(提升)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对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无履职记录和旁站记录;部分县(市)区项目现场存在对起重机械关键检查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如君山区新洲菜市场2#楼一塔吊指挥和司机无有效证件,检查2个项目的塔吊基础无设计计算和质量验收意见,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不真实,流于形式;华容县华都国际建材家居二期2#楼塔吊周边有高压线,无专项安全防护方案,无塔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塔吊产权、使用、安拆单位合同关系和安全职责混乱,一台塔吊移装后未检测合格已投入使用。君山区龙祥墅园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湘阴县人民医院住院楼和君临国际新城项目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失效。四是施工用电、建筑消防设施不按规范配置,如华容县天成嘉园项目等。五是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标准化文明施工情况差,如平江县凯旋世纪城项目等。六是大部分县(市)区对质量通病的防治和处理措施不到位。如湘阴县湘水芙蓉城1#栋,混凝土质量差、大部分剪力墙、柱存在跑模现象,严重的达5厘米以上,施工缝夹渣、孔洞、麻面现场普遍,楼梯施工缝留在梯板根部,梁柱节点钢箍不加密,主筋偏位不作处理等质量问题。汨罗市山水路廉租房4#栋,随意破坏预应力空心板,砌体立缝透亮,无砂浆,构造柱边未按要求留置马牙槎,厕所不按要求做混凝土翻边,构造柱振捣不密实,楼梯板施工缝留置错误等。华容县益丰廉租房3#楼,砌体筑砌方法紊乱,过梁搁置长度偏短,钢筋φ8、φ6.5存在外加工现象,无厂家标识,厕所混凝土未做翻边,局部圈梁高度不够等。君山区新洲菜市场2#楼混凝土现场搅拌无计量,水泥露天堆放,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二层楼板龄期未到先拆模,且一层支护不到位,钢筋绑扎零乱,板厚控制不合理,混凝土外观跑模、变形多。
 (五)监督绩效考核不实、不细、不到位。部分县(市)区监督绩效考核偏重形式,忽视对一线监督的实质内容、工作质量监督规范化的有效考核和全面掌控,没有通过考核及时发现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找监管不足,促进完善监督保证体系。主要表现在:为了考核而考核,未将考核与监督人员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环节紧密结合,考核奖惩措施不落实,致使部分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监督工作不能有效落到实处。一是监管信息平台录入责任缺失。二是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不实。从监督记录本与施工现场核对的情况看,部分项目存在建筑材料进场验收不严格、钢筋外加工超张拉、钢管扣件进场不验收或未按要求称重验收、商品砼资料不齐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证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监督人员未有效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制止,也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督记录。三是考核奖惩措施不落实。部分监督机构未通过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职的监督人员进行有效处理,导致施工现场人员证件作假、重大危险源失控等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同时,对部分履职好的监督人员奖励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监督人员认为“干好干坏都一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督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对市局督查和县(市)、区本级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项目,及时组织本地一线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讲评,监督机构负责同志现场点评,将项目整改与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到位的情况请于2014年8月20日前书面报市局督查组,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市局将组织专人检查项目整改和信息录入情况。
 (二)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一是迅速行动,切实改变“打非治违”工作滞后局面。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国土、规划、房产、城管、安监、监察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督巡查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坚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对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非法违法项目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停工;对通过国土资源、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具备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条件的项目,应督促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依法处于受控状态。二是切实加强监管联动性。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理清内部机构职责,加强监管的联动性,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闭合。质量、安全机构分设,要保证质量、安全同步监督、协调联动;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执法队(股)要确保闭合监管,通过联动,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未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非法施工。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我局将在下半年督查中进行重点督查。
 (三)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违规违章作业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执法和激励并重,将质量安全责任传导至企业,督促企业加强项目管控,着力解决企业违规违章作业的突出问题。一要在监督环节明确执法重点,严格核查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落实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二要认真核对监理人员身份信息和资格证书,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和履职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不履职行为。三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着力解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支模架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对起重机械关键环节管控不到位、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问题反弹的现象,要引起警惕,高度关注施工设备集中使用区域重复接地违反规范规定进行串联以及总配电箱、开关箱额定漏电动作参数设置超限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禁止施工现场高支模采用轮扣式支模架,其他支模采用轮扣式支模体系的,必须通过专家论证认可。四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认证工作。对未通过安全认证的企业,严格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对通过安全认证的企业,要加强安全认证动态核查,避免企业为认证而认证,在通过安全认证后,放松对质量安全的管控。五要严格执行施工、监理招投标的“两个规定五办法”,提高综合评估法使用率,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提高企业抓质量安全的主动性。
 (四)严格监督考核,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提高规范化监督水平。一是全市质量安全监督系统要结合行业文明创建和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务实监督,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提高规范化监督水平。汨罗、屈原、君山等地要通过严格考核,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对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力,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三是切实加强层级监督。严格执行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运用评优、评先等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改进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争取解决监督力量不足和一线监督人员水平不高等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加大对达标验收工作质量的抽查力度。各地要对达标验收工作质量开展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开展达标验收工作或降低工作质量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要采取诫勉谈话、离岗学习等措施。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平台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各地要对本级信息录入账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根据本地区录入人员的岗位职责,梳理明确其录入权限;对今后新增加录入账户、调离岗位需要调整录入人员及录入账户权限的,牵头股室要认真组织审查,并及时将账户新增、取消、变更情况报送市局;要制定查询、整改机制,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定期对本级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情况进行网格化的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整改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零录入”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切实规范信息录入工作。市局将安排专人每月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情况,检查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高温”、“高峰”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者保护工作。一要认真按照《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并创建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示范工程和铝合金模板示范项目。对施工现场使用外加工超张拉钢筋的项目坚决予以清理整顿,禁止“瘦身”钢筋进入施工现场。湘阴县要认真清理整顿无资质商品混凝土“黑站”、“分站”。二要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多管齐下,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责任,督促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不发生恶性倒塌事故。三要加强钢管扣件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监管,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等责任,督促施工企业按实际能用于作承重结构的钢管壁厚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督促监理企业严格审查并监督实施。四要抓好“高温”、“高峰”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者保护工作。当前正值施工“高温”和建设“高峰”期,并时常出现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各地要切实加大对临时用电、现场消防、深基坑、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劳动者保护工作。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