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建发〔2014〕51号

编稿时间: 2014-08-19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群组发)[2014]29号)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群办发[2014]36号)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针对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促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罗黑皮同志任组长,胡列宇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监察室、局法规科及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
  三、整治范围
  局属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举报投诉,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权有利的事争着办、无权无利的事推着办等慢作为的问题;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罚代法、构成犯罪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权力“寻租”问题;
  (三)对服务对象或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等服务不热情的问题;
  (四)刻意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五)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公的问题;
  (六)不履行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7月下旬起至9月中旬结束,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对照职责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对全局所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岳阳日报、电视台、岳阳建设网站、等宣传阵地,采取短信以及问卷调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营造整治氛围。并在局属行政执法部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广泛收集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的线索,真正形成人民群众关心参与、部门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整治的局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局属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指出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好《2014年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主动作为,依法执法。同时,每个执法人员也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局信访办、局属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向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提供2014年以来受理的与本次专项整治内容相关的投诉举报情况,并要认真疏理登记好2014年来投诉举报情况。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于8月18日前报局监察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局纪检监察室、局法规科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采取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执法监察关口前移,突出群众参与,向行政执法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情况,主动查找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对投诉多的部门和个人下发整改函。同时,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广泛收集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进行整改。对于一般性问题通过采取现场反馈、责令改正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进行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中旬)
  要及时疏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并将之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完善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证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建设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廉洁化水平,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铺下身子,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好、做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专项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影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承诺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和成果。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注重案件查办。要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违法违规的的重大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理结果公开曝光。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