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将我局创建工作对应市创建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分解责任到相关领导、相关科室、相关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局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8个工作小组(详见附表)。
二、各工作小组要做到上接无缝,下达及时,落实到位。
三、严格对照市问责办下发的《关于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问责处理办法》进行问责。
附件: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