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并将情况于9月2日前报市局,市局将组织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