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15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工程所在地在岳阳市的2012年以来的房屋建筑工程及2007年以来的市政公用工程。
1、未录入“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2、已录入平台,但需要完善信息或进行信息勘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二、责任分工
1、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的管理权限,属于市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负责核发施工许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属于县(市)、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
2、市住建局建设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管理工作,施工许可、招投标、设计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审核和补录相关信息。
三、补录程序
1、承包项目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补录业绩申请,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及未录入平台的原因。
2、建设市场管理科或项目管理权限所在地建管部门对项目信息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企业承担该项目的真实性和项目规模、造价等,需要现场核查的应进行现场核查。信息内容如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备案日期、工程造价等以施工日志及现场管理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补录入平台前,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将项目补录主要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录入信息平台。
4、对平台已录入部分信息并体现为“已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如需完善信息或进行信息勘误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向社会公示后,向省住建厅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省住建厅进行信息补录或勘误。
四、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审核表》(附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设计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业绩补录,既是完善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也是提高服务效能与监管水平,推进建筑业行政审批改革、放管结合、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务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
2、强化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按照“谁监管、谁录入”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受理企业补录申请并确保补充录入的业绩信息真实准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有补录信息进行监督指导,各监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必须严格把好补录关,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补录业绩后,应将补录情况报我局建设市场管理科。
3、建筑业企业对其补录的业绩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补录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业绩、不得篡改业绩指标,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市住建局第一批业绩补录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部署。业绩补录工作最后截止时间以省住建厅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建设市场管理科,电话:8221294 8225363。
附件: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审核表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审核表.doc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