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有关个人:
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07〕5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评标专家库建设,充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队伍,提高专家评标水平,经研究,定于2016年8月30日至9月30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清理和征集工作,10月上旬由我办上报省建设厅建设监督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业
1.工程技术类: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监理、勘察设计等;
2.工程经济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造价、工程咨询等;
3.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按照《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执行。
二、专家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行为记录;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6.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7.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评标专家可以由个人申请,也可由单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申请评标专家需申报以下材料:
(1)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附身份证);
(2)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附学历证);
(3)个人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发明创造等);
(5)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联系人:苏岳良
联系电话:0730-8216835
评标专家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1
附件: 1. 评标专家资格申请表.doc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