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相关规定,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15日期间委托岳阳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审图并在我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向我局申请办理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退还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须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支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间内与市施工图审查中心签订的审查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及审查合同必须齐全,金额对应一致,且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公章。
二、建设单位须提供我局办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间内此期间办理备案的项目),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我局勘察设计管理科负责施工图审查费用退还的受理工作,咨询电话:0730-8758399。
特此公告。
附件: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