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交通局、住房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在建工程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市场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检验工作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联合核查组对中心城区核查出具的《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核查报告》公布。
一、各县市区要全面开放本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可靠。
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参照本次核查意见中各检测机构资质、范围、业绩、信用等内容,选择相应检测机构办理检测业务。
三、全市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照《核查报告》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
附件:岳阳市主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核查报告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4日
岳阳市主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
专项核查报告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核查组
2019年11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市场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检验工作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7—8月,由市住建局、市优化办、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园区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质安站等部门、单位和两位特邀专家(刘少斌,常德市文理学院教授、常德市检测协会秘书长;齐新良,株洲市检测中心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组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核查组,对我市城区(岳阳楼区、南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技术力量、办公场所、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及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本次专项核查共核查了市主城区14家检测机构(详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随着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全面放开,多家检测机构的进驻,活跃了市场,改善了营商环境。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无序竞争的现象,一些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检测机构甚至无技术人员、无实验场所、无仪器设备、无管理制度、无相关资质认定,仅办理了营业执照,一定程度引起了检测市场混乱。同时,检测市场信息化水平还不高,未全面使用检测样品二维码管理,大部分检测机构没有实行检测数据上传。对此,亟待建立完善相关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三、有关建议
1、建立长效核查机制。本次市主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核查,对规范我市检测市场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建议由市专项核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持续动态对市主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进行核查。对本次核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检测机构,应按核查组意见及时整改,于今年底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提升信息监管水平。强力推进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行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实行砼试块留置芯片、建筑材料设置二维码等监管措施,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准确,报告客观、公正、及时。建立检测机构诚信评价体系,对扰乱检测市场、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及时予以清退,规范我市检测市场。
3、强化行业自律。引导成立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检测市场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岳阳市主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核查意见表
附件:
岳阳市主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核查意见表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核查情况 |
有关意见 |
1 |
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 |
1、实验样品未使用二维码管理。 2、仪器设备运行记录欠具体。 3、已检样品处理审批手续不全。 |
1、具备开展见证取样及专项检测资质范围内相关检测业务条件。 2、尽快推行二维码管理,进一步提升检测管理水平。 |
2 |
岳阳市天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1、实验场地偏小,部分功能房缺失。 2、功能分区欠明晰。 3、部分仪器设备老化 4、样品唯一性标识不明。 5、体系文件未更新。 6、未对检测人员开展针对性继续教育。 7、未实施检测数据上传,实验样品未使用二维码管理。 |
1、具备开展见证取样资质范围内相关检测业务条件。 2、尽快更新体系文件并宣贯实施。 3、规范实验场地,更新检测设备,加强学习,严格规范检测。 4、尽快推行二维码管理、实现检测数据上传。 |
3 |
岳阳市天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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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岳阳市新兴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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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岳阳市东成信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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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岳阳天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1、仅办理了营业执照,无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无实验办公场地、技术人员、相关检测仪器设备。 |
1、不具备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条件。 2、须办妥各种证照,满足检测的基本条件,经核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我市检测市场承接业务。 |
7 |
湖南杰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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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南元天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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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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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武汉知行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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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湖南同力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1、场地混乱,部分功能房缺少,检测流程不畅。 2、技术人员为公司内部培训发证,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3、仪器设备不全且与检测能力不符。 4、总公司管理体系未覆盖到该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处于失控状态。 5、未实施检测数据上传,实验样品未使用二维码管理。 6、计量认证为总公司扩项,营业执照为分公司。 |
1、不具备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条件。 2、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技术力量、调整实验场地、统一证照、理顺管理关系,经核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我市检测市场承接业务。 |
12 |
湖南湘建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仅办理了营业执照,无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
1、不具备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条件。 2、须办妥各种证照,满足检测的基本条件,经核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我市检测市场承接业务。 |
13 |
湖南城建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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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湖南建院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1、在岳无实验室。 2、存在检测业务转包。与湖南中大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承接的检测项目,实际见证取样委托给岳阳市云溪区建筑材料检测所进行检测。 3、项目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均为同一单位。 4、未实施检测数据上传,实验样品未使用二维码管理。 |
1、不具备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条件。 2、对已检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量认定。 |
核查组成员:陈岳林(市优化办)、周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谭忠(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叶建国、李紫阳、张伟、米胜(市住建局)
特邀专家:刘少斌、齐新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