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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范围

编稿时间: 2015-01-14 12:48 来源:市房产局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范围

1、研究全局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及选址、规模、建设标准、招标方式的确定。

2、全局重大工程项目变更投资规模,增加50万元以上投资。

3、研究全局重要设备设施采购、维修及投资概算。

4、研究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

5、研究城区廉租住房实物分配方案及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6、研究省级住房保障补贴资金城区分配情况。

7、研究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评估经纪机构的资质管理。

8、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注销企业资质证书,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罚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9、研究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月报表发布工作。

10、讨论研究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报批。

11、研究全局性的体育赛事、春节联欢晚会等大型文体活动的方案。

12、研究特困职工年终慰问、大病救助、救灾募捐等扶贫帮困方案。

13、研究召开工会委员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14、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并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15、研究局系统财务收支计划的确定及调整。

16、研究全局重大财务支出及重大资产购置、处理。

17、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目标分解、考核细则、工作报告。

18、研究重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意见。

19、研究副科以上干部违纪情况的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

20、研究局机关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的采购。

21、研究全局绩效考核方案及重大报告的起草工作。

22、研究全局重大涉房信访问题的处理。

23、其他需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一)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

(二)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

(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被处罚相对人依法申请听证的

(五)其他关系房地产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事项,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公众意见的重大事项;

)局领导决定进行听证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