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5-02-18 12:53 来源:市房产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住建部、住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房地产工作综合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房地产工作综合绩效考评的对象: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综合绩效考评内容由综合工作、业务工作组成综合工作主要考评政令畅通、班子和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业务工作主要考评上级要求、行业规划、单位职能范围的重点工作。

二、考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房地产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大元同志任组长,易红卫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赵海波、许阳春同志任副组长,曹清国、刘建华、黄伶军、杨贫、许奇烁、汪旭明、骆虎、韩上伦、方雷、李小红、陈晓波石勇、李长君、宋伟同志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订、组织协调、评先初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考评办),曹清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绩效考评的具体实施。

(二)考评程序

1、自查自评。7月上旬12月中旬,被考评单位分别对各自承担的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年度自评,将自评报告报局考评办。

2、跟踪考核。考评办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对被考评单位不定期动态检查,并建立考评工作台账。

3、年终考评。从12月中旬开始,局考评办对被考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4、结果审定。考评结果由局考评办综合汇总,提交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拟定评先方案,提请局党委会审定。

5、结果公示。考评结果经党委会审定后,局考评办将考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若被考评单位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评办提出复核申请,考评办2个工作日内复核答复。

(三)考评方法

1、日常考评管理。局考评办根据跟踪动态考核情况,建立日常考核台账,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2、年终考核评分。考评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工作40分、业务工作60分。考评得分计算方式:被考评单位综合得分=综合工作考评得分+业务工作考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三、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各被考评单位得分情况,考评结果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得分高低评定40%的先进单位,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其余评为达标单位。可视情况在局属单位中评定单项先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

1、在局党委组织的领导班子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中被否决的;

4、新闻报道、网络舆情或保密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

6、优化经济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7、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8、弄虚作假获取荣誉的。

局属单位考评评为综合先进的,由市局授予“全市房地产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对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考评达标的,主要负责人不予评优,责令向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市局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诚勉谈话。

 

    附件:2015年度局属各单位综合绩效考评计分办法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2月2日

 

 

 

 

 

 

 

 

 

 

 

附件:

 

2015年度局属单位综合绩效考评计分办法

 

一、综合工作40分)

1、政令畅通(9分)

①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等决定事项,受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次)扣2分受市局或市其它部门通报批评的,每起(次)扣1分受到市局和市其它部门责令整改“挂号”,未整改“销号”的,每起(次)扣1分。(局办公室提供依据)

②对市领导批示件、市委市政府督室督查督办事项办理不及时或回复不认真的,每起(次)扣2分;对局领导批示件、市局下发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或回复不认真的,每起(次)扣1分。(局办公室提供依据)

③无故缺席市级、市局会议或未说明原因请人代会的,不及时执行市局全局性工作任务通知要求的,每起(次)扣1分。(局办公室提供依据)

④未完成市局规定的工作调研或新闻宣传、信息发布、信息报送任务的,缺1篇扣0.5分没有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业务统计报表的,每1次扣1分;本项最多扣2分。(局办公室、市场监管科提供依据)

2、班子和队伍建设(8分)

①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为100%-90%(包含90%)且班子成员中没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的加2分;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90%(不含90%)高于80%(含80%)不加分也不减分;优秀率为80%(不含80%)-70%(含70%)的扣1分;优秀率为70%(不含70%)以下的扣2分。(局人事科提供依据)

②未按要求建立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2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纪检机关通报批评,班子成员中有1人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出的实行一票否决其他干部(职工)受到市纪委或局纪委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局监察室提供依据)

③受到市问责办或市局有错无为问责的每起(次)扣2分。(局人事科提供依据)

④支部(总支)到期不进行换届的,扣1分;中心组学习达不到规定要求,学习制度、学习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每次扣1分;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扣1分;创先争优、党务公开等活动不落实的,扣1分;市局下达的培训任务未完成的,缺1人次扣0.2分。(局机关党委、人事科提供依据)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事业务工作的,每次扣1分;不经核实,导致人事业务报表、工资数据等发生重大错误的,每次扣2分。(局人事科提供依据)

3、作风建设(3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条规定的,每人次扣0.5扣完为止。(局监察室提供依据)

4、安全生产(3分)

出现安全事故,受到纪律追究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次扣3分。(局工程技术科提供依据)

5、财经管理(3分)

凡全年未参加财经法规培训学习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一般性差错纰漏的,每次扣1分;发生较大财经违纪违规行为或对审计中发生的问题整改不力的,每次扣2分。(局财经管理科提供依据)

6、依法行政(2分)

①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在实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其他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违反市局规定程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或引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导致撤销行政行为的,本项分值计0分。(局法规科提供依据)

②没有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求完善制度建设,依法行使职权的,每次扣1分。(局政策法规科提供依据)

③无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查处或引起诉讼,或行政复议导致撤销行政行为的,除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外,本项分值计0分。(局政策法规科提供依据)

④单位干部未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的,每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局政策法规科提供依据)

7、计划生育(2分)

按照人口计划管理上级要求,符合政策计划生育率100%;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100%。下岗歇业职工建档率、合同率、三查率100%,流入人员持证率、合同率、三查率100%,每少1%扣0.5分未落实岳政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实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扣2分。(局工会提供依据)

8、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2分)

凡全年未参加组织《保密法》、《档案法》培训学习的,扣1分;发生一般性档案资料遗失、损毁事故的,每次扣1分;档案管理不力,发生重大档案资料遗失、损毁事故的,每次扣2分。发生泄密事件酌情扣分。(局办公室提供依据)

9、管理制度建设(2分)

各单位规费减免程序、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目标责任制、有责任追究制、业务办理流程等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任务未完成的,每缺一项扣0.5分。(局政策法规科提供依据)

10、优质服务(2分)

①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未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并受到服务对象举报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1次扣1分对群众投诉整改不及时,每起扣1分。(局监察室提供依据)

②对局交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不积极、不认真的,每件扣1分。(局办公室提供依据)

11、信访维稳(2分)

对局信访科转交的上级交办信访件、局交办信访件不能及时按要求办结和回复的,每1次扣1分对市委、市政府和局信访科通知赶赴信访维稳现场不能及时到达的,每1次扣2分。在12315平台建设中没有安排专人、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对处理意见回复不及时的,每1次扣1分。(局信访科提供依据)

12、中心工作(2分)

在扶贫帮困、联手帮扶、控建拆违、送温暖等活动中未严格按规定落实到位每1次扣1分。(局工会提供依据)

二、业务工作(60分)

(一)房改办

1、续建经济适用住房(含货币补贴)1000套。(15分)

2、8月底前报请市政府修订出台《市区存量公有住房按经济适用房价出售办法》。(15分)

3启动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发证,完善经适房上市交易市场管理。(10分)

4月前出台《2015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完善信息比对常态化机制货币补贴退出机制。(10分)

5、全面启用保障信息系统。(10分)

(二)开发办

1、突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增长、秩序和价格,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0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300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10亿元。20分)

2、改进和优化数据统计,搞好房地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数据填报,协助市统计局做好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审核确认工作。10分)

3、协调市房协及新闻媒体组织精品楼盘县(市)、区巡展推介和房地产项目尾盘展示活动。5分)

4、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房市场专题调研,重点掌握我市商品房待售库存面积和闲置情况,出具专题报告。5分)

5、进行项目调查,制作项目推介手册向金融机构集中推介,促进房地产银企合作交流。5分)

6、进一步完善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制度,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监管。5分)

7、协调组织举办一至两次商品房交易展示会。(5分)

8、协调启动住宅产业化项目的实施。(5分)

(三)产权处

1、完成规费收入1700万元,协助地税部门征收契税1亿。(20分)

2、启动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建立二手房交易市场,重新评定存量住房交易评税基础价格,强化退房管理和市场服务。10分)

3、以协征契税为重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建立契税收缴窗口。(8分)

4、利用住房普查成果,开展未登记发证房屋的产权发证取得明显成效。(8分)

5、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提升窗口优质服务水平。8分)

6、完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业务培训。(6分)

(四)征收处

1、完成经济收入200万元。(20分)

2、建立与各区工作联系制度和征收实施的检查监督机制,保障征收依法顺利进行。(10分)

3、完善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协议、分户补偿方案的备案审核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行为有措施。(10分)

4、严格执行征收成本核算制,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规范征收成本核算管理有成效。(10分)

5、落实岳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严格征收还建房及其建设资金监管,出台相关政策,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受好评。(10分)

(五)物业办

1、归集维修资金1个亿,实现增值收益900万元。(20分)  

2、报请市政府修订出台《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8分)

3、继续推进现代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市、县(市区)、街道办(乡镇)、社区“四级”监管体系。(8分)

4、实现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化管理,启动网上投票表决系统研发。(8分)

5、加强招投标指导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评标行为无差错,健全专家库建设,完成物业管理招投标社会公开征招评委工作,提高评标水平。(8分)

6、加强从业资质、资格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全面清理企业资质。(8分)

(六)监察支队

1、突出查处违规开发,重点加强房屋安全、物业管理和保障性住房执法,加强违规行为查处,全年办案40起以上。(15分)

2、开展团购房、小产权房、旧城改造、拆迁还建、商品房等项目巡查监管,全年巡查房地产项目50个以上。(15分)

3、对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实现罚没款入库率100%。(15分)

4、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案卷管理,实现案件查办错案率为零。(10分)

5、配合做好信访维稳、保障性住房清查等全局中心工作和与局属业务部门单位联动工作。(5分)

(七)白蚁所

1、完成经济收入500万元。(20分)

2、推行绿色防治,实现绿色防治面积达全年施工任务30%。(10分)

3、创新白蚁防治工作信息化、程序化管理有措施,实现白蚁防治档案管理电子化有进展。(10分)     

4、拓展行业服务,加强保障房、公益公用建筑和县区白蚁防治工作,完成城区园林绿地白蚁防治面积同比增长10%。(10分)

5、举办一次全市白蚁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回访复查、补治工作,确保白蚁防治15年包治期工程质量。(10分)

(八)安全鉴定办

1、紧密配合全市控违工作,严格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管理。(15分)

2、建立全市老楼危楼巡查整改监管的常态机制,继续做好全市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回头看”梳理,10月底前健全全市老楼危楼信息库。(15分)

3、参加住建部组织的业务培训2次以上,提高全办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技能。(15分)

4、重新制定完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程序。(15分)

(九)装饰装修办

1、完成经济收入160万元,协征房地产税收1150万。(20分)

2、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和企业资质管理。(8分)

3、开展全市装饰企业施工质量检查,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有措施。(8分)

4、加大检测实验室的投入和拓宽检测业务覆盖面有突破。(8分)

5、打击无资质装修施工队伍有声势有效果,投诉处理回复率达到100%。(8分)

6、5月前举办岳阳市第9届家装博览会,10月举办第9届设计大奖赛,11月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8分)

(十)房地产档案馆

1、完成经济收入220 万元。(20分)

2、完成1.3万份档案资料遗留问题处理。(10分)

3、完成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工作。(10分)

4、对局属单位档案进行督查、清理、归档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县市区局档案管理指导有目标有效果。(10分)

5、做到窗口查询、取证服务零差错,确保档案库房无火灾、被盗等安全责任事故。(5分)

6、协助做好信息系统建设涉及档案管理子系统相关工作。(5分)

(十一)测绘中心

1完成经济收入430万元。(20分)

2配合征收处对已拆迁房屋现场核实,完成已发证但被拆除房屋注销登记。(10分)

3、完成市区房产图修补测45平方公里、君山区良心堡4平方公里房产图新测。(10分)

4、完成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在巩固现有乙级资质的基础上,做好申请甲级资质相关工作。10分)

5、启动房产GIS系统建设,加强测绘办事流程管理。(10分)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经济收入180万元。(20分)

2、加快综合平台建设,完成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与县市区和银行等其他部门联网(10分)

3、启动全市存量房网签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10分)

4、启动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建设(10分)

5、创新网站运行管理机制有举措,实现数据的管理及各单位的信息管理无差错。(10分)

(十三)公共租赁房屋管理中心

1、 完成经济收入650万元。(20分)

2、完成梅溪桥湘绣楼加固改造项目106户、面积4800平方米。(10分)

3、创建春华家园物业管理省级优秀小区,做好春华家园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到位。(6分)

4、协助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落实差别化租金制度、专业化物业服务和社区化综合管理。(6分)

5、报请市政府出台《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完善公共租赁房管理制度,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资产完好率98%和租金收缴率95%。(6分)

6、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清理规范直管公房,对门面实行拍租。(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升保障房管理水平。(6分)

   (十四)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1、完成经济收入308万元。(20分)

2、完善配租性保障住房分配制度完成洛王春和家园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优化春和家园小区管理。(8分)

3、多渠筹集1500套社会房源,解决廉租住房部分轮候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成153套保障性住房购改租任务(8分)

4、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做好马壕和青年堤小区的试点工作。(6分)

5、开展直管公房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资格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房管员制度,促进腾退工作常态化。(6分)

6、制定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升保障房管理水平。(6分)

(十五)岳阳楼区分局

1、完成经济收入255万元。(20分)

2、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227户,确保廉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到位,配合完成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申报和初审,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抓竣工促入住工作,确保分配入住率达到规定要求。(10分)

3、加强保障房、安置房、区属公房和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工作。(6分)

4、落实物业管理社区化工作,加强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6分)

5、进一步理顺征收管理体制,积极争取相关工作职能。(6分)

6、加强属地房屋安全管理,做好老楼危楼排查工作。(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6分)

(十六)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完成经济收入190万元。(20分)

2、完成新建公租住房12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24户,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抓竣工促入住工作,确保分配入住率达到规定要求。(10分)

3、完善廉租房实物配租管理和与公租房营运分配管理,探索两房并轨运营模式有进展。(6分)

4、全面启动安置房发证。(6分)

5、配合做好“退二进三”、“工业地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6分)

6、加强属地房屋安全管理,做好老楼危楼排查工作。(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6分)

(十七)南湖分局

1、完成经济收入80万元。(20分)

2、启动安置房房产权登记发证。(10分)

3、启动商品房房屋租赁管理和协助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6分) 

4做好“退二进三”房屋征收补偿。配合做好物业小区文明创建、白蚁防治、开发管理基础工作以及物业维修基金前期审核等工作。(6分)

5、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抓竣工促入住工作,确保分配入住率达到规定要求。6分)

6、加强属地房屋安全管理,做好老楼危楼排查工作。(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6分)

(十八)云溪区分局

1完成经济收入240万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3万㎡。(20分)

2、完成公租房建设1068套,协助临港新区完成公租房建设572套棚户区改造500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抓竣工促入住工作,确保分配入住率达到规定要求,做好保障房小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10分)

3、好华能三期、长炼新装置等初始登记发证。6分)

4配合开发企业监管。(6分)

5、探索公租房管理新模式,拓宽分局资产性收益渠道。6分)

6、加强属地房屋安全管理,做好老楼危楼排查工作。(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6分)

(十九)君山区分局

1、完成经济收入190万元房地产开发投资6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9万㎡20分)

2、协助完成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抓竣工促入住工作,确保分配入住率达到规定要求。10分)

3、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成效6分)

4、全面启动移民迁建房屋登记。6分)

5配合好征收、开发、物业、维修资金、室内装饰装修等工作加强属地房屋安全管理,做好老楼危楼排查工作。6分)

6、配合完成良心堡4平方公里基础测绘。(6分)

7、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6分)

(二十)保建投

1开工建设花果畈公租房项目480套、东井岭棚改项目520套。(10分)

2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1.2亿元。(10分)

3、确保结转项目全部竣工10分)

4、储备保障房建设用地50亩。(10分)

5、上半年完成洛王潘家小区的全面交付使用、市政配套工程新和路建设。(10分)

6、花果畈春兰小区推行住宅产业化,创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10分)

、加分项目

1、有经济指标任务的单位,全年经济收入(含基金增值)超额完成的,超额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此项既定分值。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参照执行。

2、年度工作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次加6分;受市委、市政府、省建设厅表彰的,1次加4分;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局表彰的,1次加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1次加1分。此项最多可加6分。

3、作为牵头或具体承办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文件,1个加2分;报请区委、区政府出台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文件,1个加1分。此项最多可加4分。

4反映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绩,本年度被国家、省、市党报(刊)、行业报(刊)或电视台等媒正面报道,其中市级报(刊)头版或电视《新闻联播》,分别按每篇(幅)3、2、1分值加分。超额完成市局下达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的,按比例加分。宣传和信息工作最多可加3分。

5、管理和服务有创新,并产生了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某项工作成效突出、在全局有较大积极影响和突出贡献的,可酌情加1至3分。此项最多可加3分。

以上项加分中,单项工作均只确定一项加分标准,不重复加分。加分依据为本年度所取得的红头文件、报纸或牌(证书)等原件。若本年度工作获得的荣誉文件、奖牌等在下年颁发的,纳入下年度加分,只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