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5号)精神,制定了《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12日
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市城乡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1.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落实好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证执法人员予以清退,对离岗、退休或不合格执法人员及时收缴销毁其执法证件。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定、清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
3.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和立法、执法结合起来,增强普法效果。三是及时组织新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新法内容。四是组织好 “12?4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
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4.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立法渠道,扩大公众参与立法途径,提高立法质量。认真配合市法制办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等立法工作。
5.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法制办备案。对违法和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向法制机构提出建议,依法予以撤销或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6.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立改废并重,注重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除制度障碍。加强与国家、省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衔接,凡不符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的单位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职能转变
7.继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在前一阶段削减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与承接的每一个审批事项,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办结”的模式,继续简化前置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制定审批服务业务指导规范,编制办理事项流程,明确各事项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主体、设定依据、承办机构、办理流程、责任岗位、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相关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条件以及监督电话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9.大力推行联网审批。按照“一家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在市统一部署下,整合部门内部现有分散无序的审批网站,集中财力,统一技术标准,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统一互联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审查和转报材料,破解循环“死结”,避免浪费。
10.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相关单位要将现有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全部在网上公开,及时更新,并积极推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实现审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阳光审批”。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综合执法年度计划,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次和重复执法。组织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完善原职能单位与集中行政处罚权单位之间的相互衔接机制。执法岗位编制要向执法一线倾斜,实行统一执法、集中执法,保证基层执法需要。
12.深化基层执法标准化建设。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依法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程序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管理电子化。
13.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宽立案严销案和行政处罚限期办结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开展执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的功能。配合市法制办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走访企业、审查案卷等形式,组织开展执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野蛮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违反执法程序等损害发展环境的执法案件。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15.推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制度措施和主要任务。各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二是启动数字信用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建设系统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评价体系和相关标准。三是要建立“红黑榜”制度,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五、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6.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纠纷,把更多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调解等手段,查清事实、依法裁决,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水平和公信力;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办案,提高调解结案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7.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一年内行政诉讼案件发生5件以上的,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得少于2件;局属有行政诉讼的单位,一年内其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得少于1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努力做好涉法涉诉纠纷的调解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规范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8.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负责行政调解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用说理、教育、协商等方法,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19.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在年底前报告本单位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抓好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行专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当好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