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永州市海天大酒店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暨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会议,各县(区、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城建规划房产局)分管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城建档案馆(室)馆长(主任)和规划办及质安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二·五”以来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对“十二·五”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讨论研究了永州市“十三·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会议要求将城建档案管理、特别是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建设各个环节,统一标准、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城建档案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会议现场
会上,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馆)主任(馆长)蒋杰华做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始终把“服务”作为立馆之本,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变被动为主动,超前服务、全程跟踪服务、微笑服务、免费服务。市局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李喜云要求城建档案要特别注重保密问题、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定期、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
分管城建档案工作的副局长刘太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7号和住建部等五部委(局)179号文件要求,把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准备、严密组织、精心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地下线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地下管线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地上、地面、地下一张图的科学管理模式。二是认真履行城建档案管理职能,加大城建档案执法力度。城建档案机构要把建设系统业务档案移交制度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制、报建查询制、按时移交制和终身责任制等制度落到实处,对于违反城建档案特别是建设工程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严查处,该处罚的要整改处罚到位,该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绝不放过,全面推动城建档案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三是高度重视城建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人才激动机制,做到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把城建档案机构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专业队伍。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李黎武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城建档案工作是城乡规划建设的基础工作,规划建设系统的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负责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和部门要提高认识,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城建档案特别是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签订“责任书“的项目就不受理规划建设报建,未进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工程就不能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工程档案不合格的工程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更不得申报优良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不是支持、配合城建档案工作的问题,而是要不作为还是想乱作为的问题,是如何履行职责的问题。城建档案机构也要转变观念、立足长远。要善于抓住机遇,准确把握城建档案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强力推动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切实为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信息来源:永州市城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