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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街区制建设专家谈之一:把准本意 力戒误读

编稿时间: 2016-02-26 09:35 来源:省住房建设厅

——封闭式住宅小区将“逐步”打开

我们的小区围墙会被拆吗?业主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

这几天,记者的手机、电脑被“小区拆墙”的话题刷屏,社会各界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内容热议不断。

赞同者认为打开封闭式小区有助于疏通城市路网、增强城市活力、缓解“城市病”;质疑者则对小区开放后的安全、环境、管理等问题表示担忧。

“我们应该了解文件出台背景,理解文件本意,避免误读政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张兵表示,“必须明确,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为未来中国城市健康发展指明方向。”推广街区制、打开封闭式住宅小区,不是简单地“拆墙”,而是对于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的新探索。

城市有其发展的客观规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必然形成不同的建设模式。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大院代表了当时城市建设的模式。大院用地自成一体、高度封闭,内部配有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功能高度混合,家属区与之融为一体,是当时城市居住区的主要形式。

到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动,人口逐渐密集、机动车快速增多,受东南亚国家,尤其是香港地区的影响,商品房小区成为城市居住区主体,封闭式物业管理模式也被引入。

“大院和封闭式住宅区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出现并发展的,确实具备一些优点,如安全、安宁、安静。”张兵说,但是,根据新时期城市发展的特点和要求,也明显存在一些弊端。

城市中大规模的封闭式住宅区和大院,切断了城市道路,阻碍了城市的“微循环”,导致城市运行效率下降;过大的大院内部与外部的联系仅依靠几个出入口,造成人为拥堵;而围墙内的生活无法与城市生活有机融合,不利于形成丰富的城市生活和有活力的街道。群众聚焦在打开小区的问题上,实际上,“打开或封闭并不是目的,街区制的核心精神是,以增加道路网密度,取代不断拓宽道路的做法,既有效满足城市基本循环需求,又引导城市形成丰富的城市生活和人性化的街道。”张兵说。

多年的实践证明,土地的混合使用有利于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也有利于带动产业的发展。那么,怎么打开?何时打开?这是普通百姓更为关心的问题。

“细读文件,不可忽略‘逐步’这个词。”

最为直观的就是时间概念。“逐步”就是说要循序渐进,直至长远。可以从新建小区开始,逐渐尝试、积累经验,形成成熟的模式后再大范围推广。

“不能把城市发展的全盘引导简单理解成眼前的拆墙问题。”张兵认为,“逐步”还包含了空间区位概念,即结合小区所处的位置和城市功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对已经建成的封闭式住宅区和单位大院,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逐步”,就是要对存在问题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封闭式住宅区和大院进行改造。“对于那些确实违背了城市公共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封闭小区,采用合理的方式,选择有效的方法,并在充分的科学论证和评估后进行改造。”

“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不是简单的物质形态活动,而是对于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的新探索。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2.26 记者 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