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要求各地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及时修订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制度和管理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要求,在中央层面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财政资金范围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使用的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充分授权,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允许试点贫困县统筹使用,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及时修订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制度和管理要求,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