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中心城区污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计划用2年时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2018年-2019年解决市城区重点区域污水直排问题。
方案明确,2年内,我市将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中心城区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确保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对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提标改造,使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加速推进中心城区12处黑臭水体整治。同时,着力开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到2019年基本完成整改。今后市国土部门在组织相关土地收储或招拍挂时,将严格把关审批环节,要求开发单位负责实施含海绵城市、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市规划和住建部门强化项目审批和验收,规划和设计方案必须包含完整的排污(排水)方案,并实行雨污分流制,确保污水管网(处理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建设和验收,并与城市管网连接。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列入了全市综合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定期督查,加速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同时,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问责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或影响整治行动的有关单位,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或“一票否决”。(记者 谢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