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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通报

编稿时间: 2014-06-24 10:30 来源:市住建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3〕1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5月下旬,我局开展了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为全面完成全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各县(市)区及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全力以赴、真抓实干,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1、项目进度艰难推进。至5月底,平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临湘儒溪化学污水处理厂、黄梅港污水处理厂、汨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平江长寿镇污水处理厂等五个项目建成运行。

进度最快的有:湖滨污水处理厂和汨罗长乐镇污水处理厂,两厂厂区主体构筑物竣工,近期将进入设备安装。

进度较快的有:屈原污水处理厂和平江安定镇污水处理厂,两厂动工建设,屈原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土方回填和三通一平,平江安定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基础平整和办公用房建设。

进度符合要求的有: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湘阴袁家污水处理厂、临湘羊楼司镇污水处理厂、平江伍市镇泵站。4个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厂区正进行三通一平,预计6、7月份可开工建设。

进度较慢的有:马壕污水处理厂、汨罗弼时镇污水处理厂、桃林寺镇污水处理厂、白水镇污水处理厂、平江南江镇污水处理厂。上述项目完成项目选址、征地、土地预审、可研、环评等部分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模式仍未确定。

进度最慢的有:华容注滋口镇污水处理厂、君山钱粮湖镇污水处理厂和平江福寿山镇污水处理厂。上述项目前期工作虽启动,但进展不快,基本上没有办理一项审批手续,年内开工预计困难大。

  2、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按进度完成。至5月中旬,全市建成污水管网665.5公里,占任务量的76.5%,其中县级以上中心城镇建成515.4公里,完成省定2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82.6公里。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量靠前的有平江县、湘阴县、临湘市、屈原区、汨罗长乐镇和临湘羊楼司镇。

3、要素保障不断强化。一是机制保障。全市形成了“月度报送、季度调度、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4月份市政府对整体进度较慢的汨罗、君山进行了约谈。平江县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重点项目责任督办追究制,并要求伍市镇、安定镇和南江镇提前一年在年内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对接联动,对建设中的疑难实行挂号销号制度;简化项目办事程序,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整合土地资源,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积极协调征地拆迁安置,加强项目建设环境治理。三是资金保障。各级地方财政主动投入启动项目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有13个项目采取了特许经营模式,有8个项目申请了银行贷款资金。

4、主动对接调整项目计划。受项目建成运行负荷低和临近现有污水处理厂等因素影响,要调整七个项目建设计划。一是湘阴县、华容县和岳阳县等3个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因扩建后污水接纳量远小于设计能力,造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源浪费。二是汨罗市汨罗镇、岳阳县麻塘镇、临湘市儒溪镇和云溪区道仁矶镇等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现有(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去年8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核明确汨罗镇、麻塘镇和道仁矶镇等3个污水处理厂不需单独建设,其镇域内的污水直接接入临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请求调整上述项目计划,我们上下对接,多次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4月底,我局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月底市政府向省政府)均出具了专门报告。

二、全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前段,全市各县(市)区和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精心组织,多方融资,在推进我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少数地方重视不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督查中发现少数地方没有将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特别是个别县(市)区住建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仍不知道污水设施建设项目是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二五”责任项目。不少地方“等、靠、要”思想严重,找米下锅、主动作为的推进能力不强。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项目仍没有明确建设主体,仍没有成立建设机构,仍没有安排启动资金,特别是个别地方还将项目前期工作推给特许经营合作方。二是有的项目建设模式仍徘徊不定,合作方式摇摆,融资手段疲软。三是项目前期进展缓慢。按省政府节点要求,我市有12个项目前期工作在去年底没有完成,至5月底仍有5个项目完成部分前期工作,有3个项目未办理一项审批手续,3个项目年内还无望开工。

2、项目建设资金紧缺,融资困难。目前,我市各县(市)区财政紧张,特别是乡镇压力更大。中央、省里相关政策性配套资金十分有限,又专限于污水管网。受供水体制影响,去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停拨了我市污水管网中央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全市进入国家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笼子的16个建制镇,计划完成污水管网246公里,已完成100公里管网建设。目前,仅10个镇享受了中央污水管网专项资金1407万元。除汨罗镇和儒溪镇外,8个镇享受的专项资金不到100万。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诺的国家开发银行新型城镇化贷款资金久拖未放,部分项目BOT、PPP、BT等融资模式难以确定,从而造成我市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3、地方行政手段不力,项目推进迟缓。对“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省、市两级没有明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个别县(市)区政府连会议都未牵头召开一次;市政府没有拿出专项资金,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激励机制;有的地方日常督查机制不健全,流于形式,从而影响我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进度。

三、后段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仍未成立项目建设机构的要马上成立,明确分工,强化职责。

2、细化方案,加快推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细化施工计划,采取超常措施。要拓宽资金链,多方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要及时、全面、准确的报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信息。

3、强化督查,保障落实。要采取项目调度、跟踪督办、专项督办和综合督查等办法,加强项目督查督办。要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行政问责、诫免谈话、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的工作激励机制,确保我市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