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岳建发〔2017〕26号)

编稿时间: 2017-07-26 03:44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YYCR—2017—1500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区建设交通局、南湖新区交通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和移交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和及时报送,现制定并印发《岳阳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件:岳阳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doc

《岳阳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中所说的附件请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取。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