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关于黎朝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1-08-29 12:00 来源:未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

黎朝晖同志任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运波同志任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黄伶军同志任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邓志文同志任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汪琼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政科副科长职务;

彭云同志任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副主任;

董学武同志任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地产管理局南湖风景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桂炼斌同志任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罗道蕴同志任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剑同志任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金明同志任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勤慧同志任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黎旭东同志任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廖秉政同志任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晖云同志任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佘建秋同志任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

郑骋昊同志任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副主任;

孙月星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卫兵同志任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飞鸣同志任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