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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2-05 09:59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执法事项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事项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使用袋装水泥许可及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节能与科技科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在建项目 5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不收费  
2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9号两次修改、建设部令第47号修改)  第四条   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 企业 8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第七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二条         企业 7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     企业,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5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管理科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政府投资项目 房屋建筑和非线性市政工程6个工作日。线性工程9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和非线性市政工程6个工作日。线性工程9个工作日。 不收费  
6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2022年3月2日予以修改)第五条     企业 20个工作日 13个工作日 不收费  
7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企业 30个工作日 8个工作日 不收费  
8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消防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 15个工作日 8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法函〔2019〕144号)
9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安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     企业 7个工作日 不收费  
10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行政许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二十七条           个人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11 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节能与科技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有在建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不收费  
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条件动态核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管理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     企业 不收费  
13 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管理科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第四条     企业 不收费  
14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污水处理监督中心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各污水处理运营单位 不收费  
15 对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市场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 不收费  
16 对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的:(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市场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 不收费  
17 对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从事建筑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市场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 不收费  
18 对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的:(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十)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市场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 不收费  
19 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行为、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行为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岳阳市预砂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 不收费  
20 违规将散装水泥改包装进行销售行为(简称“散改包”行为)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散改包”小作坊及个体工商户 不收费  
21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湖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岳阳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生产企业 不收费  
22 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生产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 不收费  
23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生产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 不收费  
24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生产企业 不收费  
25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污水监督中心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三条         企业 不收费  
26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造价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九条     企业 不收费  
27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造价站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第二十七条   企业 不收费  
28 工程实体质量、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安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第八条     企业 不收费  
29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房[2017]209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 30 13  
30 建筑施工扬尘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7月31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在建项目 不收费  
31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在建项目 不收费  
3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行政征收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     《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政府第268号令) 《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 被征收人 按规定 不收费  
33 污水处理费征收 行政征收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污水处理监督中心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住建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5〕19号) 用水户     《关于我市城区实行自来水阶梯水价改革及调整自来水供水价格、原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岳发改价服[2015]615号)  
34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不合格,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35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36 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37 建设单位未依照法规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38 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39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40 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  
41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行政处罚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