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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19〕19号(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15:42

伍玉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物业管理改善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你在建议中所指出的,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我市不少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重重,且发生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有来自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有来自业主素质方面的问题,也有来自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服务理念和行业自治组织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是完善现代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更是关乎百姓安居乐业,社区和谐文明、社会稳定的民生保障主要工作之一。现就建议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问题。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可以有效促进物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提升广大业主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我局自2014年开始,依据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修订或出台情况,制作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失效)、《岳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喷绘和宣传横幅,在每个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张贴,并每年在市级《长江信息报》、《岳阳日报》、今日头条(APP)等媒体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每年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近800人次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累计对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发放各类法律法规书籍150余本。通过宣传加培训的模式有效地提高了我市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在2019年年初,以宣传《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制订了以街道(乡镇)、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人员为主体的全年培训、宣传的系列方案。今后,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责,拟定长期的宣传和培训计划。

二、关于“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的问题。现代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是完善现代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更是关乎百姓安居乐业,社区和谐文明、社会稳定的民生保障主要工作之一。截止到目前,全市物业服务已覆盖城市人口的80%以上,(其中新建小区达到100%,老旧小区达到60%;)现有物业服务企业430多家,从业人员达到25000余人。由于我市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一直是“一家管”的模式,导致监管职能薄弱,监管信息堵塞,监管措施匮乏,涉及到物业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由2014的360起逐年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800多起,严重影响了我市文明和谐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为此,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建立市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区政府监管、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落实,业主自治自律,相关部门各尽其职的物业管理格局。二是按照“一事一部门”的原则,建立市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房屋和物业管理所涉及的相关职能(如住宅室内装修、房屋安全等)一并纳入物业管理活动监管范围,负责对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区级人民政府设立房屋或物业管理办,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三是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物业管理站(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监管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在社区(村居)设立物业管理专职社工,承担社区物业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区、街道建立物业管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建设。我局将及时跟踪该报告落实情况。

三、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的问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属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自2006年第一个业主委员会成立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达230多个,占全市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40%。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市在成立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非业主身份参与筹备或进入业主委员会、未达到规定人数即成立、未获得法定投票数即强行通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比较普遍。二是部分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动机不纯,参与目的并非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利益,而是为自己谋权取利,导致成立后的业主委员会公信力不足。三是业主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如不按规定召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决定,“我行我素”现象较为严重;有的业主委员会不但不维护业主权益甚至还侵犯业主的权益,法律意识淡薄。为此,我局将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大力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加强党对自治组织的引领和监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社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议事决策和监督工作机制。即将党建工作延伸到社区(小区),建立社区(小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小区)物业服务日常活动和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同时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者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行职责;净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政治生态,营造社区和谐文明建设环境。

四、关于“提高公共责任意识”的问题。目前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达到420多家,业主自治组织达到230多个,由于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权利义务、利益等方面缺乏有效沟通,导致许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成为冤家对头,甚至有的放弃小区公共责任,挣夺个人利益。为此,我局将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编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示范文件;建立街道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搭建沟通平台;指导社区在小区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范围方面和业主遵纪守法的素质;指导街道社区每年开展业主委员会评优工作,对群众满意度高,责任心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业主委员会予以精神上和物质的奖励。

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社区秩序,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物业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是民生大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关心。以上是我局对您建议的答复,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廖秉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祖民    0730-875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