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平、李正望、张朝辉、熊云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公司管理,促进小区平安和谐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你在建议中所指出的,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我市不少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重重,且发生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幸福感和社会和谐。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真知灼见,入木三分、客观实在,我们完全赞同。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要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的问题。现代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是完善现代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更是关乎百姓安居乐业,社区和谐文明、社会稳定的民生保障主要工作之一。截止到目前,全市物业服务已覆盖城市人口的80%以上,(其中新建小区达到100%,老旧小区达到60%;)现有物业服务企业430多家,从业人员达到25000余人。由于我市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一直是“一家管”的模式,监管体系不完善,各相关部门对小区的监管均处于执法不进小区的状态,加之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均又没有设立物业管理机构,导致监管职能薄弱,监管信息堵塞,监管措施匮乏,涉及到物业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由2014的360起逐年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800多起,严重影响了我市文明和谐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为此,我局在今年4月份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建立市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区政府监管、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落实,业主自治自律,相关部门各尽其职的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格局,打破“进了小区门,就是物业事”的错误行政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执法不进小区”的监管瓶颈问题。二是建立市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在区级人民政府设立房屋或物业管理办,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三是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物业管理站(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监管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在社区(村居)设立物业管理专职社工,承担社区物业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区、街道建立物业管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该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关于“房产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指导、协调、监管’等职能作用,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可以有效促进物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提升广大业主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我局自2014年开始,依据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修订或出台情况,制作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失效)、《岳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喷绘和宣传横幅,在每个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张贴、悬挂,并每年在市级《长江信息报》、《岳阳日报》、今日头条(APP)等媒体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特别是今年年初,我局以宣传《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制订了以街道(乡镇)、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人员为主体的全年培训、宣传的系列方案。同时,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到各街道、小区、物业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行为进行查处,截止到目前已累计对36家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了处罚或取缔其物业服务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维修资金进行归集和使用,在市区各主要银行设立自交系统和窗口,在政务大厅设立了使用受理窗口,方便了群众使用维修资金;对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发放各类法律法规书籍150余本,指导街道社区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230多个,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近200余起。通过宣传、指导、培训的模式有效地提高了我市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服务水平。今后,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责,拟定长期的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制定严格的维修资金归集和监管措施,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业主满意度。
三、关于“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促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小区建设新局面”的问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我市不少小区物业相继成立了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推行小区民主自治管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在业主自治组织成立和日常运行中,出现了一些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现象,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是逐年增加,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文明和谐建设。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监督管理是维护小区和谐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局在今年的4月份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大力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加强党对自治组织的引领和监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社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议事决策和监督工作机制。即将党建工作延伸到社区(小区),建立社区(小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小区)物业服务日常活动和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同时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者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行职责;净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政治生态,营造社区和谐文明建设环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该工作的推动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红色业主委员会”、“红色小区”工作试点;大力开展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竞选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每年开展年度考评,对获奖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点带面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日常工作规范化的进程。
四、关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当好小区的‘总阀门’、‘总管家’”的问题。街道办事处是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作为人民政府的基层政权组织,肩负着政府和社会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基本单元,物业服务作为小区管理的基本分子,加之其所涉及到的工作范围较广,其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幸福感。为此,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对街道社区的指导制度,特别是涉及到专业性强、问题较为复杂的,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定期参与街道组织的小区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小区动态和民情,并针对相关情况及时向属地街道反馈,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与社区、街道的联动,对业主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指导街道社区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
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社区秩序,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物业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是民生大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关心。以上是我局对您建议的答复,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廖秉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祖民 0730-875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