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促进旧城改造更新焕发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岳阳市洞庭新城片区,是全市两条历史文化街区之一,也是岳阳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延续城市文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结合区域要素、人文底蕴、生态禀赋和产业特色,市委、市政府将加强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进行了统一部署,保护、开发工作主要由市城投公司实施。拟定了《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工作方案》,提出了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按照“传承传统文化、修复景观环境、保护历史遗存、打造城市名片”的理念,紧扣“市井生活老照片、江湖名城新客厅”的主题,突出规划先行、保护先行、整治先行,挖掘岳阳洞庭文化内涵,彰显历史街区价值特色,展现湖畔休闲生活魅力,打造长江中游具有洞庭特色、岳阳风味的高品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街的指导思想。2019年全面启动项目建设,五年全面完成整体项目建设,具体做到“三个三”: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文态、形态、业态“三态契合”,宜居、宜业、宜游“三宜结合”的主要目标。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岳阳楼历史文化片区项目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住建局负责将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支出列入报政府审批的城建计划草案中,负责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审批,负责棚(旧)改计划的报批和棚(旧)改工作的督查考核 。根据文件,我们已做和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及时对接,申报2019年城建计划。
今年我局将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列入了2019年城建计划,项目总投资约2.9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鱼巷子改造三期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对老旧房屋立面整治,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等。2、街河口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3、鱼巷子防洪工程。
二、依法行政,把好项目建设事项审批关。
1、行政审批,严格审批流程
我局将按职能职责,严格要求,优质服务,办理项目的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内进行建设,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必须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并先依法取得规划、文物等行政主管方面的相关审批后,我局才准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方案评审,严把技术关
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中,除按一般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审核外,我局将严格按《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严把技术关。
一是严格控制该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保护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及重要节点之间的视线通廊。
二是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七米。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十米。
三是历史建筑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历史建筑的修缮不得改变原有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历史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在体量、形式、色彩等与历史建筑本体相协调,其高度不得超过相邻历史建筑。
三、棚户(旧城)区改造,重视历史建筑保护。
2016年,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岳阳市主城区棚户(旧城)区改造指导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规划》),《指导规划》的改造策略中强调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改造策略,要求依据《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等进行保护。紧邻历史街区的地区,棚户(旧城)区改造应与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相协调,保护城市肌理、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将历史文化街区和建筑进行改造列为保护式改造的类型,提出保护式改造的地块应严格按照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建筑的形体、内容、高度、装饰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改造建设。洞庭南路周边的190户居民房屋的改造,我们将列入了2019年棚改计划,因其在历史街区内,故要求其按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坚决杜绝对整个片区一拆了之的情况。
四、迅速行动,充分履行名城办的职责。
1、尽快交接,全面开展工作
2019年6月24日,名城办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我局,我局即明确了分管副局长,安排城建科并设专人接管名城办工作,现已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了工作交接,对资料进行了整理,并正在拟定后段工作计划。
2、及时告知,确保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落实
岳阳市政府于2011年5月30日和2014年1月6日分别发文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列入我市历史建筑的名单,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列入历史建筑名单的建筑51处,还有7处拟列入历史建筑名单。我们已将需保护的历史建筑名单告知市城投公司,并要求其在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的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感谢您对棚(旧)改工作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6日
承办责任人:田文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叶佳庆 1997301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