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超付现象监管力度的建议》(第106号)收悉,您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客观中肯,分析问题入木三分,建议与我局工作思路不谋而合。经认真学习和落实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1、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按照2018年底省委巡视组就建议工程招投标领域提出的反馈意见,我市自2019年起全面执行省住建厅制定的统一招投标政策,并按照省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出台了《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全覆盖标后稽查,对于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予以认定查处,并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将招投标领域企业和个人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对应的市场行为信息。对于严重市场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目前,共完成项目标后稽查项目36个,下达稽查整改通知书5份。
2、严格合同管理。按照《岳阳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试行)》要求,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材料供应方式、计价规则、工程款支付等可能造成投资失控的条款认真审查;及时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假借资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确保公益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加强标后合同管理监督,严查改变招标文件核心条款,背离招标文件实质内容订立合同或协议,避免因合同签订中的不当行为造成投资增加。
3、健全工程进度管理及现场签证机制。按照市政府《岳阳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试行)》(岳政办法[2018]14号)要求,项目的建设管理应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会审、现场签证确认等经济技术要求,严格按图施工。明确了工程变更程序和范围,进度款的支付比例等事宜。导致投资增加的变更先查明原因,完成责任追查后在依规办理变更事宜。对于申报变更增加额在合同价10%以内且不超过100万元的,由发改、财政、审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现场勘查确认,报分管副市长审批;申报变更额在合同价10%以上或超过100万的,报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审批。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75%合同金额(含批复的变更部分),项目结算经财评后,最多支付至97%合同金额。
4、强化教育培训。自我市全面执行全省统一招投标政策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融资建设平台公司、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公司市场行为,合理运用政策守法经营,我局已要求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组织开展行业发展、行业自律座谈3次,邀请省住建厅专家就相关政策开办培训班3次,参加人数1200余人。通过座谈和培训学习,我市建筑业企业、各融资平台公司和代理公司对招投标相关法规政策理解,自我市场行为约束等方面认识提高较为明显。
感谢您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4日
承办责任人:刘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欧阳剑峰 1536703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