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我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我局将根据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调度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的要求和您的建议,拟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
按照属地原则,我们已布置由各区对中心城区(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老旧小区住房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符合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确保调查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不重不漏,为总体谋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
二、准确把握改造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为: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三、科学制定改造计划。
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科学编制我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防止一哄而起。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实施。
按照属地原则,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申报,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进行调查摸底,征询居民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组织申报,市住建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申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厅申报改造计划。老旧小区的改造实施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播生活共同缔造”的原则,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居民支特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坚持因势利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别是要调动小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图,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多元筹资、组织实施、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岳阳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刚起步,这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您的提案很好,也很及时。我们诚挚地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9日
承办责任人:田文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叶佳庆 1997301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