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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19〕2号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15:22

李雄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我局将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以及省住建厅有关安排,结合您的建议,拟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

按照属地原则,我们已通知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对老旧小区住房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符合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调查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不重不漏,为总体谋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

二、准确把握改造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老旧小区的划定,应为城市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为: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三、科学制定改造计划

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科学编制我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防止一哄而起。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按照属地原则,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申报,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进行调查摸底,征询居民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组织申报,市住建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申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厅申报改造计划。老旧小区的改造实施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播生活共同缔造”的原则,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居民支特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坚持因势利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别是调动小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图,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筹资、组织实施、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建立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我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刚起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您的提案十分契合当前的政策走向,也很及时。我们诚挚地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9日

 

承办责任人:田文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叶佳庆  1997301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