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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18)241号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10-30 11:02

卢四海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被征收人依法享有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选择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开展棚改工作以来,前期至现阶段一直采取的是货币化补偿,原因是根据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动员地方政府去产能、去库存。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宣讲政策,大部分棚改户均自愿选择货币补偿。去年下半年以来,去库存目标基本实现,特别是今年,中央开始进行棚改政策调整,并采取了一系列抑制房价的措施,开始实行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同时推进的办法。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有依法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集体土地没有产权调换一说),集体土地上被征收人可依法选择安置房安置,以上统称实物安置。根据市政府部署,市棚改办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专题研究了棚改征拆实物安置问题,制定了《2018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棚改征拆对象实行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建议方案(初审稿)》(见附件),实物安置工作的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政府牵头,国土、住建、规划等多家职能单位配合,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相关工作要在征收拆迁之前或征收过程中同时进行,尤其是实物安置中的产权调换,必须要做到规划先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棚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田文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郭璐  0730-875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