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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18)179号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10-30 10:14

刘佳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我市居住小区地下车位权属并在媒体进行宣传引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居住小区地下车位权属问题是当前的社会热点,如何厘清不同情形的居住小区地下车位权益归属,无论是从维护社会稳定起见,还是从规范车位建设、管理、使用,维护各方权益出发,都应当有所发声和作为。

一、关于您提出的由市住建局牵头对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的权属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的问题,我局近年来对推动我市有关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地方立法进行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去年11月,我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制委员会就我市停车场建设与车辆停放管理纳入地方立法计划进行了调研,并在各种适当的时机和场合通过书面报告、当面汇报等形式向市政府传递了我市开展地下停车位建设利用管理地方立法的迫切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建议早日出台《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停车位建设利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对地下停车位的建设、利用、管理、收益及相应法律责任、执法主体、执法职权等事项作出系统而明确的制度设计。地下停车位的权属问题涉及物权,不是由哪个部门或单位可单独操作的,只有依据法律和政策予以明确。

二、关于您提出的由住建局进行权威发声,在我市各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等相关问题,我局一直以来都在积极通过市属媒体对相关法律、政策和技术规范进行宣传,这既是政务公开的要求,也是法制宣传的要求。市级主要媒体对地下停车位的问题已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宣传。待我市有关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建设利用管理的地方法规出台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联合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就此主题适时举办论坛,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发声引导舆论。

三、关于您提出的将中心城区建有地下停车场的居住小区及企业事单位闲置地下停车位有偿向社会开放,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我局将积极报请市政府召集发改、财税、交管、银信等有关部门多方调查研究后,推出有关鼓励引导政策。我省近期已颁布《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也会于近期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对地下停车位的租售予以进一步明确。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张勤慧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晓昕   0730-8758089